洗脸的时候,他听见有人穿着拖鞋进来,可等他把脸和头发擦干,那人又匆匆忙忙地出去了。陈可听见拖鞋在水泥地上发出急促的"啪嗒啪嗒"的声音。大概是忘拿什么东西了吧,陈可看见他留下的脸盆。脸盆里整整齐齐地放着一块毛巾,上面有一只小熊。陈可拿起自己的杯子看了看,是一样的图案。陈可为自己的杯子有一个不同种族的朋友感到很高兴,他拿起那条毛巾闻了闻,有股肥皂的清香。陈可把毛巾放回脸盆里,整整齐齐地摆好,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不安地回头看了一眼。没人。陈可吐了吐舌头,拿着自己的东西走了出去。乔丹无声无息地踩踏着地板,陈可象是刚用零花钱买了一袋糖果的小孩子,一路高高兴兴地回寝室去了。
开学前的一周终于过去了。
大一的新生们真正迎来了他们在这座大学里的第一天。
于雷的笔记本里存着这个学期的课表,是从学校教务部的选课系统上DOWN下来的。星期一有三节课,上午一二节是法学概论,三四节是宪法,晚上十一、十二节是中国哲学史。于雷第一眼看见这门课的时候就下定决心,哪怕硬着头皮也要上。到底是一种什么心情促使他选这门课的呢?于雷也说不太清楚,但肯定跟蓝色牛仔裤和冯友兰有关。
法学概论是个老头讲的,满口都是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语录和对时下古典自由主义盛行的批判。于雷对他印象很不好,觉得他是属于脑子被革命热情给烧坏的那种(后来他听说老头是法学院著名的四大法盲之一)。但是,人家陈独秀都能和辜鸿铭在一个学校里讲学,他于雷又凭什么对教授挑三拣四呢?
在革命时期讲非共产主义是一种言论自由,在市场时期讲共产主义也是一种言论自由。于雷对自己的这个想法很满意,于是在笔记本上写了下来,这是他在法学概论课上记的除了考试范围之外唯一的一句话。
宪法课是一个长得很象出租车司机(北京的出租车)的中青年男教授讲的。教授一上来就把自己的一部新著指定为教科书,并且告诉大家了一个好消息——他已经从出版社要了本过来,价钱比市场价便宜五块钱。于雷在看了那本书以后很怀疑它的"市场"在什么地方。
而命运的一课终于在周一晚间七点十分到来了。
于雷下午去洗了个澡,换了身他最喜欢的衣服,浑身香喷喷地、悠哉游哉地晃到教室门口。
刚进教室于雷就觉得上帝拿着把大榔头照着自己胸口就是一下。
蓝牛仔裤,哦,现在已经更正为米白色休闲裤正挎着书包,站在教室最后一排的座位旁边,呆呆地朝黑板看了一会,往右横跨两步坐了下来。他今天穿着一件白色的短袖衬衣(白得出奇,把人的眼睛都闪得发花),斜挎着一个比裤子颜色稍暗的帆布包,显得英气逼人。
当然了,这个人就是陈可。
其实用英气这个词形容他并不合适,只有不熟悉他的人才会因为他挺拔的身躯而误用这两个字。
要是你看过他们两个走在一起的话,就会立刻发现陈可和于雷的不同。于雷走路的时候和他父亲很象,腰背挺地笔直,眼睛锐利地直视前方,双臂恰到好处地自然摆动,每一步都踩地结结实实。而陈可则不然,他有的时候好象脚底装了弹簧,虽然是走路,却让人感觉一跳一跳的;而有的时候又象是被地心引力给粘住了似的,在街上拖拖拉拉;他的眼神也总是闪烁不定,在道路安全比较好的街上常常处于放空的状态;最好玩的是他只要走得稍微快一点,身体的重心就会在两条腿上微微地来回交换——要是你看过跛子走路的话就知道我是什么意思,当然陈可绝没有那么严重——于雷常常跟在他后面欣赏这幅惹人怜爱的景象,恨不得过去抱着他走。
陈可在最后一排的第二个座位上坐下,尽管前面几排还有很多空座,但他仍然安于这个地方。他把书包放在左边的座位上,从里面拿出自己的笔记本和纸。
这时有人要往里面走,陈可站了起来。当来者擦着陈可的身体正面经过时,陈可忽然认出了他——于雷。于雷穿着粉红色的衬衫和米白色的休闲裤,脚上的大头皮鞋比裤子略略偏红一点,从下半身看过去两个人几乎没有任何区别,甚至连鞋带的系法都是一样的。陈可闻到了于雷身上混杂着浴液、洗发水和年轻男生体味的淡淡的香,他觉得这个味道正符合自己关于于雷的想象。
陈可觉得自己心跳得厉害,他既有些兴奋,又有些害怕。他很怕于雷象上次那样什么话都不说就走掉了,那样就会使陈可更加确信自己是个不可能引起他注意的人。
好在,于雷终于开口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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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画外音
我是在那个学期开始的时候认识于雷和陈可的,当时他们还都只是大一的孩子——尽管他们都英俊而挺拔,但在我看来,确实还是孩子。
我本来一直对西方哲学比较感兴趣,但那个学期却选了中国哲学史,因为一来我认识那门课的助教,二来我知道那个老师虽不受欢迎,但课上得是极好的。
在我踏进教室的一刹那,就发现了他们两个。并非我色迷心窍,要知道,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都足以吸引这个房间里所有的眼球,更何况是一对?我当时就把他们认定是一对。所谓"淫者见淫"么,看到这样漂亮的两个男生坐在一起,一个对同性恋持肯定态度的人——比如我,是不可能不往那个方向联想的。
我便在他们前面一排坐下,想听听他们说什么。
还有五分钟上课,我听见一个男生(就是于雷)问另一个男生(当然是陈可):"这是上中国哲学史的吗?"闻言我感到万分失望,原来他们两个连认识都不曾。
"恩。"陈可说。
过了一会儿,于雷又说:"你也选这课?"这是什么蠢问题!不过……很好,他至少是开始搭讪了,我暗暗地高兴。
"是啊。"陈可答道。
声音又静下去了。
"我上次在图书馆见过你。"于雷过了好一会才又鼓起勇气说。
"恩,是啊,你在等人对吧?"陈可傻里傻气地问他。
"啊……"于雷显然不确定这个结论是哪里来的,"对……"他糊里糊涂地答到。
"你是叫于雷吧?"陈可问道,他一点都没想到这么一来于雷就会知道他看过那张纸条了。
各位了解情况的同志们,你们还记得陈可为那道折痕而逃跑的景象吧?
这时老师开始上课了,后面他们说了些什么我也没听清楚。反正那堂课我脑袋后面一直有唧唧喳喳的声音,搞得我觉得脖子痒兮兮的,连课都没怎么听进去!
这两个小子竟然这么不知道收敛!我心想。
10、 于雷
"你是叫于雷吧?"陈可问道。
于雷知道他是拿到自己留的字条了。但为什么他没有联系我呢?于雷心下有些不爽,但也来不及细想,便说道:"是啊,你呢?陈可。可口可乐的可。"陈可说。
"你名字真好听,"于雷笑着说,"不象我的,跟导弹似的。"陈可笑了,说道:"谁说的,你的才好听呢,于无声处听惊雷么。"于雷呆住了。这个名字用了十七年,自己从来也没想到它竟然还能有这么雅的出典。
"你是大几的?"陈可问。
"大一,法学院的。哦,"陈可若有所思地沉吟了一下,"我也是,光华金融系的。你怎么也选这门课?"于雷问道。
"觉得金融这么功利的专业不应该对哲学感兴趣吗?"陈可笑说。
"不是不是,不是这个意思,"于雷连忙解释,在他心里任何世俗的形容词都是和陈可不搭界的,"就是随便问问。"陈可说他就是很单纯地喜欢这些东西,很多事情不能够用现世的有用性标准来衡量。他还说自己很向往老庄哲学的意境。想象一下,如果中国文化里没有望洋兴叹,没有庄周梦蝶,那将会是怎样的无趣?
其实,陈可说,哪怕是孔老二也有他非常可爱的一面,尽管他的理论中现实面的成分居多,形而上的部分见少。孔子有一次对他的弟子子产说:"你不要整天无所事事地闲着!哪怕是玩玩蟋蟀,斗斗鸡,也是好的。"于雷一面想象孔夫子当时脸上的表情,一面冲着陈可乐了。
于雷在陈可脸上看到了一种小孩子讲故事般的眉飞色舞的可爱神情。于雷觉得"眉飞色舞"这个词就是为陈可而创造的——当他讲到生动的地方,从嘴角、眼神到眉毛都焕发出一种极其强烈的喜悦和对他人的致命吸引力。
于雷听得入了迷,就象小时侯听妈妈讲故事一样。陈可的语调中有一种特别稚气的成分,和他正在讲述的深刻主题形成令人惊艳的反差——就好象妈妈讲到妖魔鬼怪的时候,尽管把小宝贝吓得直哆嗦,可这个熟悉的声音本身就有一种克服恐惧的温柔力量。
"你住在哪儿?"于雷觉得他对陈可的喜爱已经不能承受第二次失去他的打击,但他仍然尽量装出不在意的样子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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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边朝陈可走,一边想着怎么跟陈可打招呼。
我应该表现地活泼自然一些!于雷觉得由于他们已经有过两次见面,这次他应该表现得亲密一些——象个哥们一样。
他走过去,伸出手犹犹豫豫地在陈可的头发上压了一下。陈可的头发蓬蓬松松的,一缕一缕,光滑而柔软。
陈可象是被吓了一跳,吃惊地转过头来。于雷赶紧摆出了一个僵硬的微笑(尽管他已经尽量使面部肌肉放松)。
陈可也对于雷笑了笑,小声地说道:"你又来了。"于雷搞不清他到底是不是欢迎自己,但反正已经来了,就算是惹人讨厌也只能坐下。
"在看什么书?"于雷问。
陈可把封面翻过来给于雷看,《中国哲学简史》。
"你……"于雷本来想说’你不是已经看过了吗’,但突然想到这样说会让人家觉得自己在偷窥他,于是改口道:"你还用得着看简史吗?我觉得你都可以写了。"陈可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大师的作品还是值得看看的,毕竟是提供了一种不同的视角。"他说话总是言简意赅,于雷觉得自己的伶牙利齿在陈可面前变得庸俗不堪。
"说实在的,我在哲学上是挺外行的,有什么书能推荐我看一下吗?别太难的,呵呵。"于雷挠着头问陈可。
"这本书作入门最好了,原来是冯友兰写给外国人看的。"陈可把书递过来,"给你看吧。不用不用,还是你先看吧。我再找找别的。"于雷连忙推辞。
"哦……"陈可把书抽了回去,有些默然地低下头去看书。
于雷有些不知所措,只好起身去找书。
这时陈可又突然抬起头来,象是发现了什么值得高兴的事一样,说道:"《苏菲的世界》!《苏菲的世界》是最好看的哲学书,我记得就在……"陈可轻轻地从椅子上站起来,领着于雷走到一排书架前面,四处寻找了起来。
"是不是这本?"于雷拿着一本绿色封面的书问陈可。
"没错!"陈可高兴地看着于雷,"我就记得是放在这里。你好厉害啊!"于雷惊讶地看着陈可,才入学一个礼拜他就把图书馆都认熟了!
陈可听了于雷的赞扬,很开心地冲他笑着。于雷突然觉得这个笑容竟是似曾相识,和他记忆深处的某个角落远远地呼应着。
他们回到原来的位子坐下。陈可和于雷挨得很近,近得使于雷感觉到陈可的体温,在这个空调打得太足的借阅区里显得如此温暖。于雷翻开书,脑子里比刚才在自习室的时候还混乱,因为他脑子里的人现在正坐在他旁边——加上他脑子里本来就有的人,就是双倍的混乱。于雷逼着自己进入书的世界当中,他不想让陈可觉得自己是个不爱看书的人,这本来也就不符合事实!
让于雷自己也想不到的是,很快,他甚至都忘记了陈可的存在。苏菲、席德、神秘的哲学家……于雷觉得自己象是在读一本哲学化的《爱丽丝漫游仙境》。苏菲就象是一个仙女,给于雷打开了另外一个世界。于雷第一次知道,在高中课本上受到严厉批判的唯心主义也可以是这么美的。
如果没有一个超然的绝对意志存在,谁又能够创造出一个黄金切割数?一个正五角星的每一条边都被其它两条切割成近似于黄金切割数的比例;腿长比身长,大臂比全臂,大腿比全腿,也都在这个比例上达到视觉的完美;甚至天体运行、万物生长也都有无数例子暗合于黄金切割的定律。费波那契数列的每一个数除以前一个数的商数不也是不断趋近于黄金切割数么?谁又知道,是不是上帝给人类设定的密码呢?
你说你不相信上帝。可谁又能证明这一句话不是上帝悄悄放进你的脑袋,并且让你在某一时刻说出来的呢?
于雷急不可耐地想知道书中一切密团的最终结果。他跳过了许多耳熟能详的名字——康德、黑格尔、马克思、休谟,终于在三个多小时以后抵达了终点。原来苏菲的一切行为、思想、怀疑、抵抗都只不过是被一个叫艾伯特的男人创造出来的;她最终了解到,自己不过是活在另一个人的思想中,活在他的书中——而甚至这一点点感悟,也是先有作者写下,再被她所感知到的。
这本书彻底颠覆了于雷的本体意识。
苏菲是活在艾伯特的书中,而艾伯特是不是也活在另一个人的书中呢?那自己呢?这个叫于雷的人是不是也仅仅是活在一个无所事事的穷酸小说家的脑袋里呢?那创造了于雷的那个作者呢?
于雷不愿再继续这个没完没了的想法,合上了书。
陈可这时正歪着头看他,见自己扭过头来,忙回过头去看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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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陈可
陈可一大早就到了图书馆。
早上经过的时候,陈可听见里面乱哄哄的。尽管非常模糊,他还是分辨出了于雷的声音。
于雷说:"……别扯淡!马克思主义说人是经由必然王国而通向自由王国,可是人必须要通过信仰它来走向自由王国,就好象信徒必须买教会的赎罪券才能升天堂一样。难道你不觉得这种说法从本质上就是可笑的吗?"陈可很欣赏于雷的这一番说词,但他一想起于雷那一本正经的样子就不禁地乐了起来。
昨天在教室里,还有在回宿舍的一路上,陈可经常感到这种莫名的快乐——或许是因为于雷说的话,或许是因为于雷脸上的表情,或许……是因为于雷……这个人。
陈可想再见到他,听他说话,让他把自己逗得发笑。但隐隐的忧惧仍然潜藏在他的心里,等待着被印证的那一天,这到底是一种什么感情,恐怕只有播种它的上帝才能知道了。
尽管是怀着这样一份难以言明、且忧且喜的心情,陈可还是身不由己地往人文社科馆走去。或许是经验主义告诉他,在这里可以再次碰到于雷吧。即使碰不到,陈可想,也不要紧,下次上课的时候就又可以找他说话了,再说,他不是还请我去他们宿舍玩呢吗?
陈可又从原来的地方拿出了那本《中国哲学简史》——上次因为于雷的关系,陈可连上册都没来得及仔细看完。
陈可还记得那两句"至大无外,至小无内"的话,他知道这是那个和庄子争"鱼之乐"的惠施说的东西,于是翻到名家的那一章,看了起来。后来一想前面的东西也忘得差不多了,干脆就翻到头,从序重新看起。
刚看了两章,就有个不知道什么玩意往陈可头上压了下来。陈可吓了一跳,回头一看,竟是于雷。
亲爱的朋友们,你要是还记得陈可曾经机谋百出地想把张树的手从肩膀上甩下来,就一定不会不知道他不喜欢人家来摸他碰他。但不知道为什么,这一次他倒没有生气,反而笑了笑,说:"你又来了?又",表示对之前行为的重复。既然于雷是第二次在这里碰到陈可,他觉得用"又"是再正当不过的。然而,在一个心思稍微细腻的人看来,这个字就包含着一点不欢迎自己到来的意思。而在于雷这么一个琢磨别人心思成瘾的魔王那儿看来,就恐怕是场巨大的心灵灾难了。
于雷答应了一声在旁边坐下。这个时候,陈可心里那种隐隐的忧惧和怕于雷讨厌自己的感觉又不可抑制地涌了上来。陈可很想做些什么让于雷开心,使他对自己满意一些。
正在这时,于雷说想让陈可为他推荐一本哲学的入门书。陈可毫不犹豫地提出把冯友兰的书让给他,因为这的确是一本简明易懂却又极有洞见的好书。于雷出于礼貌地拒绝了。陈可有些难过——这是他为于雷做些什么的好机会,但怎奈他从来就不擅长处理别人的谦让和客气,每次都只能很勉强地接受别人的礼貌。
眼看着于雷站了起来,陈可觉得万分沮丧。而另外一本书在这时闪过了陈可的脑际——《苏菲的世界》!不可多得的哲学类好书!。
陈可急忙领着于雷去找《苏菲的世界》,可在架子前面站了半天也没见着。难道是被别人借走了?还是我记错了?陈可很着急。
"是不是这本?"陈可看见于雷从架子的第二排上拿出了一本绿色封面的书。
"没错!"陈可大大松了一口气,"我就记得是放在这里。"他有些得意。
"好厉害啊!"于雷象看着偶像一样睁大了眼睛望着他。
陈可开心地笑了。这样简单而容易实现的快乐,陈可已经很多年没有感受过了。
那还是在十几年前。
陈可还在营区大院里住着的时候,那个叫黑子的男孩是这一片儿的孩子王。陈可羡慕他羡慕地要死。
那时陈可是个瘦弱的孩子,有哮喘的毛病。外婆常常给黑子一块糖,说要他好好照顾我们家豆豆。黑子也确实很照顾他。那么小的孩子就愿意主动去保护别人,想想也是件很不可思议的事情。
小小的豆豆极为仰慕黑子首屈一指的气力和一呼百应的魅力,一直到很久以后,那个形象都还是他努力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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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
黑子带着豆豆两个人,悄悄地瞒着大人把井盖掀开。黑子哼哧哼哧地从井里打上来半桶冰凉的井水,"哗"得一声冲在自己和豆豆的身上。两个人在烈日下兴奋地乱叫。
嘘~黑子给豆豆做了一个小声的手势。
两个人把井盖原封不动地合上,坐在湿漉漉的地上玩抓石子的游戏。这是豆豆唯一比黑子玩得好的游戏。黑子的手肉乎乎的,经常连两个石子都抓不住;而豆豆的手指细细长长的,反应又快,于是总能在小孩子中间称王称霸。
"那是什么?"一局结束之后,黑子突然问。
豆豆跑到外婆画的八十八个键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