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的结果出来了,DNA检测表明车上提取的血迹和部分毛发样本确属施云所有,从轮胎花纹里提取的土壤化学成分也与案发现场的土壤成分完全一致。有了这些证据,我们立刻拘审韩国强,可是几轮审讯下来,他却对犯罪事实拒不交待,坚称自己对车上的血迹毫不知情,而那辆车并不是他一个人专用,都到过什么地方,运过什么东西,做过什么事情,他既不知道也无法负责。尽管有人证明案发那两天这辆车正由他在使用,他却仍然顽固地硬顶,既不承认杀了人,更不承认是受了什么人的指使。
就在我们正努力寻找新突破口的时候,一封特快专递的邮件打破了僵局。
邮件是寄给我的,寄件人的姓名地址却很陌生。我开始还以为是寄错了,可收件人资料一栏里,我的名字地址电话全都准确无误。我满腹疑惑地签收了邮件,打开信封,里面是厚厚一叠复印件,象是从一个笔记本上复印下来的,都是些简要的供货记录、收款记录之类的东西。乍一看还以为是哪家公司的经营帐目,可仔细看过后才发现,尽管货品名称用的是代号,但上面却赫然有毒贩吴江和小五的名字!
我顿时呆住了,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些东西是真的吗?如果是,它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又是谁把它寄给我的?我按照信封上的寄件人电话打过去,却是个空号。这样看来,恐怕姓名地址也是假的。一查果然。
这让我心里有些疑虑,不知道这些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到底真的是可口的美食,还是裹着毒药的诱饵。翻来覆去地看了半天,总觉得笔迹有点眼熟,好象在哪里见过。这种七扭八歪的字体一看就知道是个文化程度不高的人写出来的,给人的印象也比较深,我在记忆里苦苦搜索了半天,突然灵光一闪,一个刚刚被我调查过的人名跳了出来:贾宝全!
难道这就是丁宁所说的,施云用来敲诈贾宝全的把柄?
笔迹鉴定很快证实了这份记录确实出自贾宝全之手,内容的真伪还有待辨认。我试着用它诈了韩国强一下,没想到效果竟出奇的好。我还连什么都没说,只是冷笑着把这叠复印件摔到韩国强面前,他的脸色就变了。
看来有门儿!我大喜,于是故意不开口,用胸有成竹的目光冷冷盯了他好一会儿,最后只说了一句话,“看了这东西,你应该知道我们已经掌握了什么,现在交待还来得及。”
韩国强的手立刻颤抖起来,低着头犹豫了好半天,防线终于彻底崩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