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吧都市

第 10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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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久病缠身大限已至,我惶惶地踏进家门,妈和姐抱上来哭成一团。

爸丧事过后,我一直待在家中,某天陪妈散步时碰到了一个人。

身为少妇的她比起以前的清纯多了几许妩媚,更添丽色。

看来她被他照顾得很好。

许嫣竟是专程来找我,她早知道我的事。送妈回去后我们找了家附近的咖啡屋。

进店时我发现有个男人一直跟着我和许嫣,我们坐进店里他便在外面等着,不时朝我们这边张望。

许嫣见我表情奇怪蓦然一笑,朝外面招招手态度那男人立刻进来,两人态度极其亲热。

我完全不懂许嫣这种行为的意义,她是让所有女人艳羡的杜家太太,为什么竟在公共场合和其他男人如此亲密。

我的不满许嫣看出来了。

“我来介绍一下,这是沈练,这是我老公。”

我的头像被重重捶了一下,瞠目结舌地怔立当场。

“我和御哥前年就离了婚,你不知道?”许嫣微笑着在那男人耳边说了句什么,男人很绅士地朝我点了下头出去了。

“不过事情低调得很,加上御哥可能封锁了新闻媒体,你不知道也不奇怪。”

“你们……为什么会……”我不相信杜御飞会提出离婚,他对许嫣有着妹妹般的感情。

“离婚是我提出来的。当年我爸爸对你下毒手,御哥以为你死了,我也以为。那时我的世界仿佛颠覆了般,自己的生父,破坏了我和御哥的一切,而且……竟是他让我从小就失去了爱我的妈妈,却又不给我他身为父亲的爱,不仅如此,把我也当了一个吞并杜氏的筹码,还昧着良心让所有人都把这笔账算在御哥头上,我知道御哥恨不得要他下地狱,但我爸爸既然做了那许多事自然也有准备怕御哥报复,我一直是个很乖的女儿,出事之后很少与御哥联系,他并未防我。不久,我拿着我爸爸贩卖军火走私枪支的铁证去找御哥,对他说我可以帮他报复我爸爸,但他要娶我。”

这些事那时我多少猜到一点。侍者走过来询问要不要再添一杯,许嫣摆摆手,拢了拢头发。

“你是不是觉得我很乘人之危?”

“把握任何机会争取自己想要的,没什么错。”我淡淡地道。

“嫁给御哥是我从小的梦想,只是想不到也成了我的执念,我曾一心一意想要在这根手指上带上御哥的婚戒,可现在却带着别人的。李智是我爸以前的客户,以前见过我对我印象很深,很爱我,我觉得也开始爱上他了。御哥是我曾经的梦想,但现在梦已醒。”

许嫣露出苦笑,”我怎么也没想到会是这种结果,因为我低估了他对你的爱,以为既然你已死,他娶任何人都无所谓,无法想象他会爱一个人爱得这么深。结婚这几年,御哥把我当公主,却不把我当女人……从新婚之夜起我们便分房睡,他从没碰过我,他对我哪方面都无可挑剔,只是不给我作为妻子应得的那份基本的爱,亲近都谈不上。”

许嫣抬头看我:”可他却会夜夜在梦中叫你的名字。沈练,他爱你至深。”

“……”

“沈练,你回来吧。”

她的表情并不是一个快乐的公主幸福的妻子应有的,说话时透着满面悲伤。

“………”

“回到他身边……我也是最近才知道,御哥他……得了病,恐怕活不了多久了……”

是肝癌晚期……

……

……

头轰地就热了,所有脑细胞都仿佛泡在滚滚而出的岩浆里呼吸困难。脑中只是回忆着刚才那句话,他恐怕活不了多久了……活不了多久……

不可能!他是天之骄子,我想狂笑,这太荒唐!

“他不听医生劝告,也不听我劝告,烟抽得凶,常常喝酒到深夜回家……”

还是以前他的那栋私人公寓,我在门外吸着烟等他。许嫣说离了婚他又搬回了这里,景物甚至都没变过,只是大门处看门的老爷子换了人。

已是十一月的初冬天气,守门人像是习惯性地留了门,便去睡了。

身上带的一包烟已抽完,深夜的街道上一束光渐行渐进,霎时到了眼前。车灯晃亮暗处的我,引擎声嘎然而止。

他走下车,借着昏暗的车灯仔细辩认着。

“沈练……”

我走近看,他已明显的憔悴,心突然间仿佛被挖空了好大一块,这不是我想看到的他,绝不是!

一只手紧紧抱住他的腰,我再无顾忌地静寂的深夜里哭出声来。

我爱他,我爱这个男人,即使搁浅,即使经年,我对他的爱仍然不死不变。

这些年我过得很平静,只因我以为他会在我看不见的地方拥有我所不能带给他的,平静的幸福。不是两个男人的离经叛道,而是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共同组成的平凡。

我以为,世人给予的无比荣耀的光环,能渐渐抵消我给他的爱,给他的痛。

早已不再执着于当年他所带来的伤,那些伤,是根根扎在心里的刺,时间的细流已将它们磨平让它们不着痕迹地腐烂,只有爱沉淀在了河流深处,平静得如睡着了般。

如今,沉睡的爱已醒,可他却生命将逝。

这街,这夜,这黑暗,我无法抑制地恸哭出声。

为我,也为我所爱的人。

沈练,我以为你忘了我。

你竟还是爱着我的,我死也无憾。他说。

我留了下来,搬到了他的公寓。

公司大部分事务都已交给了陈天翔,他已鲜少去公司。 我搬来后更是两人成天粘在一起。

惜人生苦短,一生不过百年,我们要如何承载彼此的爱。

不多求,守住每一个即逝的朝暮。

某天俩人一起看电视时,见他从来空空如也的碟片架上摆了一套碟,一看之下竟是汉武大帝。

“回来之后我每天都准时看,不过前面落下很多,所以买了碟回来重头看。”

他把我压在沙发上,用牙齿细细啃咬我的脖子,弄得我一阵酥麻,“那样会让我觉得你就在旁边和我一起看似的感觉。”

许久不曾在一起,他做爱的技巧退步不少,每次总是由着性子在我体内野兽侵略一番,像个生涩的少年,仿佛要把这几年的份都补完,偏偏做完后这人又拿出温柔手段抚慰我直到鸡皮疙瘩连连爆起。

什么肉麻话都说得出。

我当然也有争取我应有的上位权利,不过成功机率不大,大概十次里面能占半次。

我们尽最大限度地与死神争取时间。

后来想,或许死,对于那时的我们已完全不具有它实在意义。

他把我带到他的家族,说,爸,这是沈练。一片默然,却无否认不满之声。如今杜家他说的算。

12月初时,陪他同去了国外做手术,很成功。却不知能为他的生命之火延留多少时间。

一个月……一年……

但那又如何,不管时间多少,我们总是尽情快乐着。

修养一月有余,他养胖了不少。春节时,和他给爸上了香把他带回了家。他一口一声伯母,竟拘谨得很,倒是妈熟知这一切,待他亲和自然。

在一个阳光灿得耀眼的白天,他对我说,

“沈练,我带你去一个好地方。”

“去哪里?”我问得漫不经心。

如今,由得他带我到哪里,天堂也好地狱也罢,只要有他。

驱车一夜,到达时已是黎明时分。

“到了。”

他一声轻唤,为我展开了一片瑰丽壮观的黎明之色。

我和他并肩坐在栏杆上,俯瞰下方的江水,眺望远处水天一线处,泛着大片让人振奋的亮白。然后,太阳就像染了艳红色泽的圆盘在我们目不转睛地凝视下,突兀地从水面那一线的水面跳出,江面也是一片波光粼粼的红。

清晨的微风拂着我们的脸。

“这是我很早以前就承诺过你的。”

艳红很快变成金灿灿一大片夺目的耀眼。周围车鸣人声渐渐纷沓而来,各色各样的人的说话声叫卖声越来越大,代替了刚才那个宁静的世界。

我们互相偎依着。

“好像有种随着整个世界苏醒的感觉。”

他握住了我手,在我耳边说:”我们跳吧,沈练。”

我不解地看向他。

“……若真有这么一天,我要和他牵手在众人尖叫声中跳入波涛滚滚的海浪,和他抱着一起沉到最深最暗的洋底,任谁都看不到我们都打扰不到我们。”

他曼声念出我当年的狂语。

一种难以言明的悸动游遍我全身,我紧紧抱住他。

和他在破晓的初阳下忘我地亲吻。

杜御飞,一百年太长,但不要怀疑,但我仍会爱你到齿摇发落,生命不再。

我反握他的手。

“1……”

“2……”

“爱你,沈练。”

我们从高高的栏杆上跳下。

身后人群的尖叫是我们华丽的背景,身下滔滔的江水是我们爱情的圣殿。

“您能再谈谈杜御飞这个人物吗,我相信读者对他比较感兴趣。尤其是在您眼里他究竟是个怎样的人?”

秦逸还是一个很稚嫩的小伙子,看上去却干劲十足,他向出版社自告奋勇担下这次采访我的任务。

我抿了口茶,他机灵地拿好笔做好记录准备。

“他是优雅的,没见过他的人一定想象不出有他那样优雅又高贵的人,可见过他的人一定再也想不出比他更优雅更高贵的人,一举手一投足都浑然天成。”我悠悠道来,似乎又看见多年前那个在街头灯光流转下优雅从容的男人。

小伙子嘴角一扯,露出和他父亲一样阳光般温暖柔和的笑意。

“沈先生,您在避重就轻。”

我淡淡笑开:”我以为读者们最想听到的就是这个,最近那些年轻的女孩儿们不就是最爱美男么?”

“呵呵,您真幽默,难怪那些女性读者都都这么喜欢您。”

一顶高帽带下来大概是不记得下面要采访的内容了,他低头看了看手稿,又一本正经地抬头问,“最后又一个关于这本书名的问题,您当初以『众里寻他千百度』这句诗为书名是意指对爱情的一种追寻吗?”

“每个人都在不停地寻觅自己心中所珍视的那个『他』,『他』可以是一个人,可以是一段情,也可以是一种感觉。其实,这篇小说中每个人都在追着自己所珍视的东西。只是他们的看法持重不同,因此也才有了各种不一样的际遇不一样的爱情。”

“那小说中的『我』是在追寻什么呢?一个人,一段情还是一种深刻生命中的感觉?”

“……大概都是吧。”我望向窗外沉吟。

“好,谢谢沈先生您今天拔冗接受我的采访,期待您的下一部小说同样获得如此巨大的成功。”

“多谢了,不过这是我的最后一本小说。”

小伙子张大了嘴,“沈叔叔,你在逗我吧?”

都忘记在工作中的客套称呼,看来他吓得不轻。

“这本书是我创作小说的最初意图和最终目的,写它耗尽了我的情感及灵感,封笔也是当初的决定。”

“这真是一个极大的遗憾。”小伙子满脸真诚。

“小逸,请代我向你爸爸问好。”

临出门的小伙子转过头来对我露出一个极其亲和温暖的灿烂笑脸。

“一定转告,沈叔叔何时得闲了去看看我爸吧,他很想你。”

客人走了,我开始收拾茶几上的果盘及一些资料,然后坐在书桌前的椅上看着窗外。

外面在慢慢变黑。

又是一天过去,应该马上就要吃晚饭了。

我的书桌是红木制的,宽大而适用。除了一台放在角落处的手提外,就只在中间位置平放了一个极其精致小巧的橘色镜框。

“表哥,你去叫沈练来吃饭,采访不是早就结束了,他不会又在房间里睡着了吧,快去看看,这天气忽冷忽热容易感冒。”

韩清的声音从厨房传来。有时一个人在房中一不小心一个人就睡着了,这点让他很头痛,这房子里住了三个男人,我是最让他操心的一个。

我一笑,起身。回头看了那相框一眼。

那里面没有相片。

只有一张粉红的纸笺,被玻璃框牢牢龛住,已看不到当初的折痕。

它本应是挂在那个公园门口大大的圣诞树上的。

纸片中间只有两个笔迹歪曲却十分有力的字:沈练。

神说,人生百年,不过白驹过隙。

佛说,弹指挥间,就是霎那永恒。

我说,这镜框内,小小方寸之地,便是我永恒。

——全文完——

后记:

这个结局让大家不满意,我很抱歉。罔顾大家的意愿并非有意,只因我有我想表达的东西。情节只是表达的媒介,或许文中有很多情节让人觉得不太自然太巧合,但这是小说,凡不违背自然常理的情况在小说中又有什么不能发生呢。

不管言情还是耽美,讲的无非是关于一男一女或众多男男女女,关于两个男人或三个四个五个男人之间一系列的分分合合,然后或聚或散或悲或喜。结局无非就是那么几个,然大家太执着于一个不是A就是B的结果,以至于忽略了过程。

作为作者,自然都希望读者能真正用心地看文,而不是眼巴巴地专等那一个结果。但这毕竟是网上发文,它本身就带着一种速食一种浮浅。看书是需要静谧的环境的,而网络却太过躁动而瞬变。所以,当我看到一些写错主角名字看错情节的回帖,虽然无奈,也能理解。

作者有作为作者任性,读者有作为读者的坚持。

我有我想表达的东西,这是我写这篇文的初衷,所以,违背大家写这个结局,是对我的文负责。

但毕竟很多朋友上网看文都是图个舒心图个痛快,而对于长久以来追这篇文的读者来说,现在知道这种结局很让他们郁闷,所以若大家执意要一个完美结局,我会考虑再写,这是对看我文的人负责。

记得徐志摩说过,我的文就是我的思想,就和那落叶一样,不爱的尽可以踩过,但也许会有些有缘份的,兴许会将它们捡起来,揣在怀中,间在书里,想延留它们幽澹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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