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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宁静路之明天,假如太阳从西边升起

“啊啊啊!”震耳欲聋的尖叫响彻云霄,伴随着尖叫的,是一大群奔跑着的女性,虽然这样的场面,在香岛市这著名的新城机场,屡见不鲜,但是,仍引起了机场内其他乘客的关注。

今天,是本市大名鼎鼎的模特兼艺人,金夕仁,自巴黎春季时装周走秀回来,他的粉丝俱乐部“爱仁会”的大批成员自发的赶来接机。

最后一个走出闸口的金西仁,戴着墨镜,一身西装打扮,高大挺拔的身材,美好的男性的身段尽显,优雅地慢步走着,同时轻轻向人群摆手。

“啊啊啊!”尖叫声在机场大厅内回响,刺激着人们的耳膜,看着庞大的欢迎团,在金夕仁身旁三步远处的一名男子,微微皱眉。

逗留了五分钟,在机场保安和自己公司的保安及工作人员围成的人墙里,金夕仁露出最明朗的笑容,让记者和粉丝们拍照,始终保持着温和的态度。

坐上保姆车,金夕仁靠在椅背上,嘟着嘴:“啊,累死了,为什么不让我回去休息?”

袁和也,金夕仁的经理人,自他出道起便一直担当这一职务,眼睛直视着前方,“回去还有两个专访,然后我就放你回家洗澡睡觉。但是明天早上七点你得赶到摄影棚来,不许迟到。”

“啊,和也,你这样我迟早会挂掉。”

“仁,注意你的言行。”

“啰嗦。”

袁和也无奈地苦笑。

认识金夕仁已经超过七年的袁和也,是香岛市最大的经理人公司凯琪,旗下的一名职业经理人,七年前,年仅十五岁的金夕仁,被星探发掘,签约凯琪,成为模特,那时,袁和也就是他的经理人,这一合作,就超过七年。

唉,已经照顾这个魔星这么长的时间。袁和也不由在心中慨叹。能坚持这么长时间一直照料这凯琪最有名最大牌的也是最麻烦的顶尖红星,自己也算是练就了超人的功夫。

在安排好的咖啡厅里,金夕仁接受杂志的专访,满面笑容的讲述此次走秀的种种事情。

站在灯光的暗影里,袁和也的面色和缓许多,是,金夕仁很多时候是很难服侍的一个人,但是他的工作态度十分好,对工作,他是认真的,镁光灯一打起来,他会立刻拿出最好一面。

袁和也注视着灯光下的金夕仁。金夕仁的五官线条柔和,面容几近完美。明亮的深褐色大眼睛,长睫毛,挺直的鼻,下唇稍稍有点厚,但是这样让他看起来性感中带着几分可爱,腮与下颌的线条很秀丽,当他注视着某个人,眨眨眼,然后微笑,能抵挡的住不心跳的人还真不多。虽然金夕仁的容貌在有些人眼中过于清秀,但是他有一股不服输的气质,严肃地闭紧嘴唇的时候,面容又会变得很硬朗。金夕仁只得二十二岁,正是介于男人与男孩之间的年纪,时而成熟时而天真的气质,恶作剧的笑容,都使得他更受欢迎。

在舞台走秀的时候,金夕仁完全能够配合着衣着的不同,把西装、休闲装、夹克再到T恤牛仔的不同,表现的淋漓尽致,他天生是做模特的人材,服装不同,人便不同。舞台上,金夕仁千变万化,有万种风情。

一大清早,被袁和也的追命连环呼硬是从被窝里挖出来,金夕仁被送进摄影棚。

化好妆,换好拍照用的衣服,袁和也不得不在心里承认,金夕仁真得上帝偏爱,完美的面容、标准的九头身的身材,他天生是当模特的人。

在镜头前摆着姿势,金夕仁脸上是完美的笑容,只是一出镜头,就马上摆出一张臭脸,一副心不甘情不愿的架势。

“得了吧你,摆出那副面孔给谁看。”袁和也忍不住吐槽。

“就是,我的脸你都看习惯了,也不会有什么感觉。”金夕仁接口道。

“已经给你接下了新工作。”

“什么?”金夕仁大叫,“你不是答应过我可以休息一下?”

“在巴黎已经休息够了。”袁和也语气严肃。

“吸血鬼。”金夕仁小声报怨。

袁和也好脾气地解释,“仁,离秋秀的大秀,还有五个月的时间,这么长的空档,你总不能只是拍照吧,跟着你的这一组人都要支薪,接个工作补了这个空档,大家有工开,有什么不好吗?”

金夕仁顺从地点头。

他并不是不讲道理的一个人,只是,日日工作几乎都在十小时以上,他会累。

“您老人家这次接了什么工作啊。”金夕仁懒懒地问。

“市立第一台的电视剧。这次是一出法庭戏。”

金夕仁一听来了劲,“我演警察?”一脸向往。

“不,你演一个学者。”

“什么?”

袁和也知道凯琪的规定,像金夕仁这样大牌的摇钱树,一定要小心照料,会让他受伤的工作是一律不接的。金夕仁是职业模特,工作主要以走秀和代言为主,他接戏的条件一是只演配角,并且是出彩讨好的配角;二是档期不能长,最好一两个月就能拍完的戏份。

金夕仁皱着眉,“我看起来像学者吗?”

“像,而且是很帅的学者。”袁和也点头。

大概的看过了剧本,金夕仁觉得演不来。剧中人物是一位大学讲师,是该剧中破案的关键人物,台词很多,而且大半是专业用语,看着剧本,他只觉得头大。

把剧本丢到一边,金夕仁扁着嘴,“我不要演。”

“这个人物形象十分讨好,具知性美,并且学识丰富,为人温和,你演出后,对你的形象提升有帮助。”

“台词太多背不过。”

“努力就可以了。”袁和也知道金夕仁担心的是什么。

金夕仁恼恨地瞪了袁和也一眼,叹气挠头。

为了接演新剧,金夕仁在工作空档的时间里埋头背剧本,背到舌头都要打结。

“有一个慈善酒会,你准备出席。”袁和也向金夕仁宣布。

“怎么这个也要去。”

“主办方是你代言的腕表品牌,请你出席。”

“推掉啦。”倒在沙发上,金夕仁懒懒地说道。

“不行。”袁和也的语气很平静。

“啊,怕了你了。”

由造型师和化妆师摆布了半天,金夕仁出现在袁和也的面前时,已经是得体的西装打扮,整齐的头发,浑身上下的配饰都很合适,如果他不开口,一定是吸引众人目光的智慧型。

知道金夕仁底细的袁和也悄悄叹息一下,眼前这个家伙的外表,还真是很可以骗过不少人。

“走吧。”

金夕仁出现在酒会上,吸引全部记者的目光。

这一次酒会由某名表商主办,旨在为教育事业出力,所得善款将会捐给教育司和公立图书馆。

暗暗在心里打个哈欠,金夕仁悄悄看表。

这里,主办方的一个高层走了过来,“仁,我来介绍你们认识。”

金夕仁急忙转过身,脸上带出职业性的微笑。

当他看清来人时,不由瞪大眼睛,认真注视着眼前的男子。

金夕仁面前站着的,是和他一样高大的男子。

金夕仁不得不在心中承认,自己认识的所有人当中,数现在这名男子,最有书卷气。

眼前的男子,身材高大,穿黑色西装,真正是剑眉星目,挺直的鼻梁,面部的线条柔和中带着几分刚毅,浑身上下是一股浓浓的书卷气,温文儒雅,只是,他将锐利的目光,藏在金丝边的眼镜之后。

“你好,我是屈展卷。”屈展卷伸出手来。

金夕仁也伸手与他相握,“你好,我是金夕仁。”

屈展卷望着眼前,本市人人皆知的,已不知多少次出现在电视中、杂志里的英俊面孔,只是淡淡一笑。

“屈是市立图书馆的助理馆长,本市众多的公务员之一。”

屈展卷对金夕仁点点头,再没有开口,不一会便转身离开了。

金夕仁有些诧异,目送着那个背影。

坐在回去的车上,金夕仁仍念个不住,“他居然不理我。”

袁和也安抚着,“又不认识,他那种人一定是很不会和陌生人打交道的。”

“我怎么能算陌生人?”

“你怎么不算陌生人?“

“谁不认识我?“金夕仁大为不满,他的英俊容貌,不论异性同性,都无不被吸引,今天居然遇到一个视而不见的人。

车在红灯前停下,袁和也盯了金夕仁一眼,不知这位大牌今天是怎么了。

在新戏开机之前,金夕仁繁多的工作之一就是拍摄一组服装目录。

金夕仁是香岛市某服装品牌的全球代言人,这只牌子虽然是本地出品,但是旗下拥有数位知名的年轻设计师,走的是青春路线,已经闯出名堂来,销量极好,在欧洲亦有名号,为了再为品牌提升国际知名度,特地请金夕仁来代言,当然,厂商也是看中金夕仁这张世界通行的漂亮面孔。

走进了一栋大厦顶层的工作室,金夕仁熟稔的和工作室内的人打着招呼。

同样和这间名为“翡冷翠”的摄影工作室很熟悉的袁和也,带着凯琪的工作人员,跟在金夕仁的身后走了进来。

“老莫,如果你拍的快点,我请你吃饭。”金夕仁大着嗓门说道。

“翡冷翠”的老板兼首席摄影师—--莫亦凡,从屏风后面走出来,“我当是谁呢,原来今天是你。看我怎么好好整你吧小子。”

听到莫亦凡的话,大家都笑了起来。

莫亦凡,“翡冷翠”摄影工作室的老板,是一位摄影天才,十四岁时便出来开工作室,以其不凡的才华和极具创意的手法,得到行内的公认,年纪轻轻便得奖无数。他并非科班出身,也没有学过摄影,当年,只凭一架小小傻瓜相机,就拍出很具艺术性的人像摄影,震动业界,看来,天才,是有的。

得到大型时尚杂志出版社的有力支持,莫亦凡开了一家摄影工作室,专为杂志和厂商拍摄人像摄影,不,他轻易是不给人拍婚纱照的。由于其不凡的才华,工作似洪水滚滚而来。这些年他以香岛市为基地,但是,不时有欧洲的厂商请他拍照。

莲达,金夕仁的化妆师,为他梳着头发,“美仁,是不是又熬夜啦。“

“没办法,新戏的对白太多,舌头都要咬掉了也背不好,嗯。”一面报怨着,金夕仁伸出舌头,镜子里的搞怪脸孔看在莲达眼里,不由令她笑出声来。

乔奇,金夕仁的造型师,站在金夕仁身边,和“翡冷翠”的造型师一起,商量着服装的配搭。

莫亦凡在另一间房间里,指挥工作人员摆放着灯和设备,眼光,却不由地落在独坐在一旁的袁和也身上。

穿好衣服化好妆,金夕仁走进摄影室,在白色的背景板前站室。

莫亦凡锐利的眼神,如摄影机般精确地捕捉着金夕仁的动作。

“美仁,脸,再向右侧三度。”

“喂,我怎么知道多少是三度。”

“再侧一点,再一点,好,定格,笑。”

“老莫你无聊死了。”金夕仁嘴上抱怨着,镜头前却丝毫不改形象,仍是英俊迷人的面容。

从早上八时起直到下午二时,总共只拍了三组照片,可见精益求精。

“累死了。”一坐在椅子上,金夕仁就瘫下来,低着头。

早有助理准备好了吃的,金夕仁一把抓过来就往嘴里塞。

“呀,呀。”莫亦凡站在一边,看着金夕仁的吃相,说道,“你看看你,美仁,这德性要是被你的粉丝们看到,一世英名可就不保。”

“不会的。”金夕仁的助理之一,小旺在一旁说道:“她们才不会这样想,那些人啊,一定会说好可爱好可爱之类的,反正,夕仁不管做什么,他的粉丝们都会说可爱可爱的。”

莫亦凡不屑道:“又不是十几岁小男孩,可爱,就他。”

的确,金夕仁出道起,就和莫亦凡合作,当年,同样默默无闻的两个少年,一起走过了最艰难的时光,不知受了多少白眼冷遇,才有如今的地位。当然的,两个人是好友,彼此都知道对方的臭毛病,在莫亦凡眼中,金夕仁才不是帅哥万人迷,他只是一个有着毒舌的又迷糊又任性的笨蛋。

工作人员有的开始整理用品,准备接下来的拍摄,大部分人都开始休息吃饭。

金夕仁捧着饭盒,拉莫亦凡一起坐在窗边,边吃边聊。

“最近忙什么呢?”金夕仁吞下嘴里的食物,问道。

“给两家杂志拍封面,然后欧洲的CK服装请我给他们拍新一季的店堂陈列用的宣传照。”

“唔,那个要放的很大。”

“是,所以比较麻烦。我得过去一趟,看看那边的店。”

“去多久?”

“半个月吧,共有四十二家店,要一个一个走一趟。”

喝着饮料,金夕仁眨着大眼睛,“苦差事。”这一行可不比旅游,很不轻松。

莫亦凡在金夕仁额头敲一记,“看着我惨你开心是不是?”

金夕仁抚住额头,“我比你好不到哪去,和也这个家伙,给我接了个什么戏嘛,是个学者,哇,那台词叫一个多,背的我头晕眼花,舌头打结。如果演不好,老NG,一定被他笑死。真是的。”

“笨蛋果然就是笨蛋。”

“我警告你老莫,别人这样说我,我不管,我们老友,你这样说我,不是摆明了告诉别人我是什么什么嘛。”金夕仁扭歪了嘴巴。

莫亦凡笑眯了眼睛。

金夕仁注视着相识多年的朋友。莫亦凡是一个英俊的男人,一百八十公分的身高,高大挺拔,一头及肩的浅褐色直发,挑高的眉毛,眼睛有些修长,明亮有神,挺直的鼻梁下是淡色的薄唇,浅棕色的皮肤看起来很健康。莫亦凡甚具艺术家特有的浪漫忧郁气质,同时亦是个很有型很有性格的男人。

有人会说莫亦凡不易相处,人有些古怪。但是金夕仁知道,他只是不擅于和陌生人打交道,又有着搞艺术的人特有的坚持与固执,所以,常让别人误会他,其实莫亦凡也是一个很朴实的人。

“最近有什么有趣的事吗?”莫亦凡问。

一口气喝掉剩下的饮料,金夕仁把空瓶重重往茶几上一放,“没有。”

“哟,有人惹到我们美仁啦,谁啊这样大胆。”莫亦凡露出预备看戏的表情。

金夕仁压低嗓音,人凑到莫亦凡的跟前,“我告诉你,前几天我参加一个活动,见到一个人,这个人居然不知道我是谁,并且完全不把我放在眼里,看都不看我,什么嘛。哼。”

“谁呀?”莫亦凡好奇起来。当然,不可能全世界的人都认识金夕仁,但是他的面孔可是中外皆通行的,不论是东半球还是西半球,都会认为他有着一副英俊迷人的面孔,就算不认识,但是通常人们都会对金夕仁行注目礼,怎么说也会打量一下的。

“我忘了。”

“喂。”莫亦凡又敲了金夕仁的额头一下。

“他不理我我为什么要理他。”金夕仁很有道理的说道。

“好了,反正是不相干的什么人,别想了。”莫亦凡站起来,伸手拉起金夕仁,“来,拍照拍照,想在晚上七点结束工作,就给我打起精神来。”

摄影师拉着模特走进摄影室,虽然模特很英俊,但是摄影师也相当出色,看的一众工作人员眼睛发亮。

莫亦凡的眼神,又不由自主的寻找着袁和也的身影。

袁和也背光站着,正在和造型师讨论着什么,一身西装的他在衣着随意的工作人员中间显得有点格格不入,但是出于工作的需要,袁和也通常都是着很正式的穿着。

望着那暗影中的挺拔身姿,黑色的整齐短发,以及那个人说话时斯文的态度,莫亦凡好一会才转开眼波。

立于照机之后,莫亦凡认真的工作,用相机捕捉着金夕仁最动人的一面,但是他不得不对自己说,他并非百分之百的在投入工作,他的心神,有一部分已经被另一个人摄去了。

工作一直持续到晚上八时才结束。

“样片要到后天才能出来。”莫亦凡对袁和也说道。

“好的,我会派人来取,接下来就是广告公司和厂商的事情了。”

“我相信他们一定满意。”

凯琪的工作人员整理好所带的服装和其他用品,装备离开。

“老莫老莫,一起吃饭吧。”金夕仁跳过来说道。

莫亦凡不由地看了袁和也一眼,袁和也点头,“是啊,大家一起吧。”

莫亦凡点头,“好。”

站在一边的莫亦凡的助理,急忙示意其他同事加快整理器材。助理跟了莫亦凡三年,比较了解这个性格有点孤傲的男人,莫亦凡对于一般客户请吃饭的邀请,一向是礼貌的拒绝的,独独不会拒绝凯琪公司,不会拒绝金夕仁。一般人都会以为,是因为莫亦凡和金夕仁是老友,但是身边的明眼人看的出来,莫亦凡的眼睛,注视的是另一个人。

在餐厅的包间里,一起工作了一天的人们有吃有笑,因为合作经年,大家彼此都很熟悉。

金夕仁夹菜给莫亦凡,“老莫老莫,来吃这个。

听着金夕仁对莫亦凡的称呼,莲达乔奇等人听了直想笑。

业内,对莫亦凡,很是尊重,因他极具天分,才华倍受肯定,但是,他太年轻,只有二十四岁,故而,熟悉他的朋友,会称呼他为亦凡。只有金夕仁,持着自己比莫亦凡小两岁,就满口老莫老莫的叫,奇怪的是,莫亦凡也不生气,泰然听之。

挡开金夕仁拿过来的杯子,莫亦凡皱着眉头,“我不喝酒的。“

“来一点嘛,又不是毒药。“

“不要不要。“莫亦凡的不喝酒,在业内也是有名的。一般搞艺术的人,多半好杯中物,但是他全然拒绝,滴酒不沾。面对再大的客户,也坚持自己的原则,绝不陪酒。金夕仁知道这个,时不时软硬兼施的想骗莫亦凡喝酒,并会笑称他“有气节”。

吃完饭,大家道别,袁和也送金夕仁回去。

金夕仁现在住在凯琪为他租下的一套公寓内,装修豪华,位于市区北部,离凯琪公司不远。

车子驶近大厦,袁和也敏锐地感觉到气氛不对。

果然,有记者在大厦埋伏。

金夕仁不以为意,“没关系啦,让他拍好了,我又没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袁和也另有所想。

自从年初,金夕仁的住所曝光以来,时有记者在此死守,为求拍得独家照片,也有金夕仁的粉丝们来排队,想见偶像一面,还有少女在此苦等数天的记录,这样下去,并非好事,搞不好,会破坏金夕仁的形象。

得想个办法才行。

袁和也与凯琪公司的总经理商量此事。

“长此下去,不是办法,这里是租来的,我想不如退掉,另找他所。”

“但是那里交通便利,离几家大电视台和摄影基地也较近,而且夕仁住了几年,也习惯了。”

“可是,这样的新闻一宗宗出来,对夕仁的形象不好。”袁和也说道,递上几份报纸,“这并非正面新闻,虽然不是丑闻绯闻,但是总不是好新闻。”

总经理看过,放在一边,“我明白你的想法,是好的,但是,夕仁,不管住在哪里,都会被人发现,他那张脸藏不住。”

“是,我知道,我想到了折中的办法。”袁和也把想了几天,又请教过律师的想法说出来,“可以让夕仁与人合住。但是,并不是同居,而是,将某一住所,登记成合住人的姓名,而实际,这一住处是两居室,一墙之隔,两个人各自为政,不会见面,合住人也不知道邻居是谁,这样,有人调查,只能查到登记者的姓名,没有人知道夕仁也住这一单位,如果大厦保安严密,我们自己也加小心,那么这就不容易被发现。”

“这样的住所有吗?”总经理疑惑地问。

“有。我查过了,本市这样的住所并不多,基本都是出租型的,全部由政府出面,租给公务员居住,我们要做的,就是找一个承租人是公务员的住所,比较安全。”

“我们可以租的到吗?那不是给公务员住的?”

“可以,不好找就是了,我已经请律师在办了,希望近期可以找的到。要租下来不是不行,需得打通天地线,但是这个凯琪还办的到。”

“这样啊。”总经理点点头,“好吧,那么就交给你了,只管去办就是了。只是不要让夕仁跑到我这儿来吐槽就行了。”

几天之后,律师带着文件来找袁和也。

“找到了吗?”袁和也问。

“找到了一处,我觉得非常合适,所以马上过来。地点在宁静路,位于中段的佳和大厦,在二十五楼,一整个单位被隔成两套,各有门进出,就和两个单位是一样的。房间面积是小了点,一室一厅,带厨房卫生间,但是可以看到海景,相当漂亮。已经装修过,只要再稍做修整,马上可以入住。整栋大厦保安良好,可以直接开车进地下停车场,然后从那里的电梯上楼,地下停车场有保安,进出有专用的激光钥,外人绝对进不去。”

袁和也听着律师的介绍,十分高兴,自己想找的就是这样的房子。

“如果觉得合适,我马上安排去看房,这个要快决定,因为还有人轮候。”

“我明白了。对了,另一半的居住人是谁?”

律师递上文件,“是一位公务员,在教育司任职,本市市立图书馆的助理馆长,他叫屈展卷。”

袁和也听了,脑海中猛然跳出一个身影。

原来竟然是他。

袁和也暗暗点头,如果是他的话,倒真是一个好邻居。

“那么现在方便吗?我们去看看。”

“好。”

看过了房子,袁和也觉得极为满意,直接通知与凯琪有业务往来的装修公司,让他们订出装修计划。

“什么?叫我住到那种乡下小地方去!”金夕仁得知的时候,装修计划已经放在他面前。

“和也,你要整我也不必这样,我答应你我会好好工作。”金夕仁拉住袁和也的衣袖摇来摇去。

袁和也不为所动,把自己的想法告诉金夕仁。

听过之后,金夕仁没说什么,只是咕噜道:“那里那么小,怎么住。”

“你又不在那儿办晚会,一个人住那么大干什么。”

“大家偶尔也会来啊。”

“你去看了就知道了,地方虽然不比现在大,但是够你住了。还可以看到海景,很美,窗外就是浅水湾。”

“真的。”金夕仁的眼睛亮起来。

袁和也又亲自带金夕仁去看新居,果然,金夕仁不说房间小了,通屋东走西走,看得出来他是满意的。

摸着客厅的一面墙,金夕仁问道:“隔壁是谁啊?”

“政府公务员。”

“唔,那不错呀,可以住到这里来,真好命,居然可以租住在宁静路这样好的地段。”

“你不要管人家,你只管你小心出入就可以了。”

“是。”

一个月之后,金夕仁搬入了宁静路。

新戏开机了。

金夕仁事前的准备并没有白费,长篇的台词他讲起来很顺溜,但是并未得到导演的好评,原因很简单,他说台词时的表情和说出的台词完全不配。

剧中的人物是一位学者,是一场凶案的目击证人,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他不愿出庭指证,为此,在剧中,金夕仁也饰演警官及律师的演员有连场对手戏,以及大段的台词。

金夕仁也知道,在演出中,两个人的对手戏如果出不来,对戏的打击是很大的,于是一有空就研究剧本,揣摩人物的心理。

但是,他本人的学历低,高中也未毕业便出来做模特,社会大学的学历固然是高级班,但是,对于台词的隐深含义的不理解,使得他演出受阻。

金夕仁有点沮丧。这么努力也不成么?

袁和也安慰他,“已经很好了,你尽力了。”

金夕仁嘟着嘴,“和也和也,我是不是很笨。”

袁和也微微一笑,“是。”

“喂,有必要说的这样直接吗?”金夕仁扁嘴。

“夕仁,你觉不觉得再念书对你的工作有帮助。”

“书本上的东西,生活当中一点也用不着。”金夕仁不以为意地说。

“怎么会用不着?”

“当然用不着。你初中高中时学的东西,现在都用的着吗?那些物理公式、化学分子式,用的着吗?学校啊,真正生活当中有用的东西,一样也教不了。”

“夕仁,怎么这样说。”袁和也皱眉。

“是啊。你看,现在,你工作当中,尽是和人打交道,怎么应酬,怎么察言观色,怎么让客户打消他那古怪的念头,这些东西,学校教吗?还不都是我们在生活中一点一点东撞西撞学来的。”

袁和也沉默了。过了一会才说:“但是,我觉得,如果我学到有关酒、西餐、露营、游艇,或是珠宝的知识,还是很有用的。”

金夕仁翻个大白眼,“学校又不会教这个。”

“知识就是力量。”

金夕仁冲袁和也飞去一个眼色,注意到袁和也立刻涨红了脸,笑道:“这也是一种力量。不是人人都有的。”

袁和也无奈地叹息。

过了几天,金夕仁问袁和也,“和也和也,我隔壁住的是什么人?”

“怎么了?”

“我听到小提琴的声音,应该是隔壁的人,我觉得他拉的很好听。是什么人,乐团的人吗?”

“不是。”

金夕仁露出向往的神色,“我一直都希望自己可以学会一项乐器,娱人娱已,但是没机会,听到人家演奏的那样好,真是羡慕。”

袁和也好奇起来,送金夕仁回去的时候,特地上楼小坐,顺便也听一下。

乐声很轻,也只有邻居才能听的到。坐在一墙之隔的客厅里,轻微可闻细细的乐声传来,是小提琴的声音。

袁和也侧耳细听。

演奏者并无花哨的技巧,也未演奏中外名曲,只是一曲“风之彩”,乐声中,却有着无限欢欣,带着缠绵之意,动人心弦,令听者仿佛至身于广袤的大地之上,感受风吹过,蓝天白云碧草,自由宁静。

一曲终了,金夕仁忍不住鼓掌。

“好听吧?”

袁和也点头。

“我一点也不觉得吵,我还希望他拉的久一点,不过他不是每天都演奏,时间也不会太久。他一定学了很久。不像有些人简直是在锯木头。这个人并不用讨巧的技巧,他纯粹是在享受音乐,享受演奏给他带来的快乐。我能感觉的出来,他的琴声中充满。。。。。。”想不到形容词了,金夕仁扭起脸,看着袁和也。

“灵魂。”袁和也补充道。

“对对对,就是灵魂。”金夕仁一脸向往,“我想认识他,你说,我过去拜访邻居,人家会不会觉得奇怪。”

袁和也断然否认,“不行。”

金夕仁也知道理由,无奈地点点头。

“对了,我记起来了,你说过他是公务员。”金夕仁猛然想起了袁和也说过的话。

“对。”

“哦,那不是乐团里的人了。啊,这下想认识他就更不容易了。”

“好了你,不要闹了。你给我老老实实在这里住着。”袁和也站起来,准备离开。

“知道!你很啰嗦。真不知道老莫看上你哪一点。”金夕仁咕呐着。

“什么?”袁和也回头。

“没什么没什么。”金夕仁露出掩饰的笑容,送袁和也离开。

在拍戏与拍照的间隙时间里,金夕仁总是到凯琪公司的健身房内练习跳舞。

凯琪是香岛市最大的一家经理人公司,虽然不如本市的数家跨国经理人公司那样有国际声誉,但是从董事长到总经理都是长袖善舞的人,白道黑道都吃的开,且旗下星探眼光不错,拥有数位娱乐业界的大牌,并且在酒店和餐饮业都有投资,甚具实力。

凯琪公司总部除了行政办公的地方之外,另有录音室和练功房,可以供旗下艺人们练唱和排舞,以及健身休闲。

随着音乐,金夕仁与排舞老师一道,跳着最新的舞步。

金夕仁喜欢跳舞,除了国际标准舞外,他还很喜欢带有极大自由度的街舞,经常磨着排舞教师一起,研究最新最辣的舞步。金夕仁认为,跳好舞有助于自己的舞台表现。

身为模特的金夕仁,也把跳舞当作健身与修身的一部分。

助理玫玫和小旺在一边如醉如痴般地看着金夕仁跳街舞,一面也不由随着音乐摆动身体,袁和也坐在一旁看文件,小旺对玫玫说:“每次看夕仁跳舞,我就觉得很羡慕,怎么他就跳的这么好看呢?”

袁和也笑笑,摇了摇头,有这个时间,他宁愿金夕仁读读剧本。

周末,没有安排工作的金夕仁难得的,得到休息,他带着袁和也,开车上凤凰山去玩。

坐在鲜红色的费拉里跑车里,金夕仁握着方向盘,一脸笑意。

当初袁和也知道凯琪将这辆价值数百万的跑车送给金夕仁当奖金时,曾大力反对,因为他觉得,这简直是给金夕仁送了一张住院通知书。

可是凯琪高层认为,这样的车才配得上金夕仁,还是买下了。袁和也只得急急与金夕仁约法三章,不许他开快车,不许喝了酒再开车,也不许随随便便就把车开出来。

金夕仁对此晒笑不已,但是很快他自己也发现,这辆蜘蛛型的绚目跑车太扎眼了,开到哪里都是焦点,给自己带来了极大不便,于是甚少开它,多半都乖乖地乘座公司的保姆车。

将车停在半山,阳光空气都十分好,金夕仁坐在车子后排座位上,把脚伸到前座椅背上搁着,一脸轻松,闭上眼睛。

袁和也看到这样表情的金夕仁,笑了。一直以来,年长金夕仁四岁的袁和也,都把他当作弟弟般,照顾他指引他,为他接下合适他的工作,维护他的形象,虽然这个自己眼中的孩子有诸多的坏毛病,但是,他在他眼中,仍是一个好孩子。

“你带我来,是有什么话说吗?”袁和也问道。

“也没有。就是挺烦的,想出来走走。我又不能逛街消遣,只好到人少的地方来了。”

“烦什么?”

“工作不太顺利,你知道的。”

袁和也温和地说道:“你尽力就行了。”

金夕仁抱怨,“我觉得,就只有我演的不好,其他的演员都让我有戏人一体的感觉,唯独我,怎么也无法掌握人物。”说道,直起身子,看着袁和也,“我是不是真的那么没有演技?”

袁和也摇头,“所谓演技,并不是只单单学,就学得来的,还要看个人修为,有人天生就是做演员的料,有人怎么也不会演戏。你不必给自己太多压力。”说是这样说,但是袁和也知道,金夕仁本人十分好胜,不服输,这也就是为什么他能成为最最顶尖的模特的原因之一。

下午了,金夕仁向袁和也吐槽了一大堆的事情,心情好了不少,他常常这样向自己的经理人倾诉,以缓解工作压力。

就在下山之时,天色变了,大片乌云遮住了蓝天,像是要下雨。

金夕仁急忙将跑车顶升起来,原本的敞棚跑车不再怕雨。

“我送你回去吧。”金夕仁看着天色,说道。

“罢了罢了,你直接开回家吧。我自己叫车回去。”

知道自己这辆车太扎眼,金夕仁同意了袁和也的提议。

走到半路上,倾盆大雨就由天直落。

确定袁和也坐上回家的车之后,金夕仁放下心来。

突然的大雨,使得房间里有几分凉意。

金夕仁觉得有点冷,取出一件衬衫,套在T恤外,原本想着和袁和也一起吃晚饭的,由于大雨而作罢。

突然很想喝杯热热的咖啡,金夕仁去厨房找咖啡罐,发现已经空了,只得丢在一旁。

看看表,已经是七点多了,倒了水又不想喝的金夕仁,坐在沙发上,无聊地看着窗外的雨。

一个念头跳进金夕仁的心里,他想,也许,邻居那里有咖啡。

鼓起勇气,金夕仁来敲邻居的房门。

从某种角度说来,他和邻居并不完全是邻居,因为这一个住宅单位原本是一整套,但是在一个大房间内,新砌起一堵墙,将一个单位隔成了两个,并且重新开了门。

伸手按响门铃,耳畔竟然是“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的音乐,金夕仁忍俊不禁,不由的对未曾蒙面的邻居多了几分好感。

门开了,一个和金夕仁同样高大挺拔的身影出现在眼前。

“是你。”金夕仁睁大了眼睛,这个人自己见过的。

显然门内的人也是惊讶的,但是他很快控制住了自己的情绪,没有露出一般人看见大明星的表情,只是淡然的注视着金夕仁,黑宝石似的眼眸内闪过疑问。

愣了一下,金夕仁急忙解释,“我是新搬来的,就住隔壁。”

“请问,有什么事吗?”门内人的声音,清亮中透出几分磁性,真是的清澈动人的美声。

这样有磁性的声音,听的金夕仁心跳不已,当初第一次见面时,周围太嘈杂了,竟没注意到他的声音这样好听。

“那个,我,咖啡喝完了,可不可以借给我一些。”金夕仁按耐住心跳,嚅嗫道。

金夕仁的新邻居,屈展卷,望着眼前那张本市人人皆识的英俊脸孔,带着几分诧异地点点头。

进屋取出咖啡罐,屋主将它递给门外站着的男子。

金夕仁接过来,露出感谢的微笑,又说道,“还有,咖啡伴侣。”

屈展卷一愣,随即又转身。

接过另一个罐子,金夕仁看着屈展卷,发现他脸色平静,于是又大着胆子开口,“糖。”

屈展卷不怒反笑,“我想,你会不会恰好还没有炉子、水壶和天然气。”

金夕仁摇头,“那个有。我刚刚搬来,很多东西还没有准备好。”其实理由可不是这个,金夕仁常常是东西全部吃光光之后才会想起来去买,所以常常冰箱空空。

转头看看窗外的雨,屈展卷露出淡然的笑,“那,你介不介意喝我煮的咖啡?”

金夕仁急忙点头。

这就是两位邻居的第一次见面。

坐在屈展卷的客厅里,金夕仁四处打量着。屈展卷走进厨房准备煮咖啡。

从客厅里可以看到半开放式的厨房,金夕仁发现,屈展卷已经收起了速溶咖啡罐,转而准备起现煮咖啡时使用的一整套咖啡壶,于是问道:“我可以参观一下你这里吗?”

“请便。”

金夕仁四处游走起来。

比之自己那里,屈展卷这半边单位要稍大一点,同样的客厅,和自己的客厅一墙之隔。一样有卧室、浴室、卫生间,但是金夕仁注意到,这半边还有一个书房。

屈展卷的卧室比金夕仁那半边的面积小的多,但是他有书房,并且,书房的落地长窗外,还有可以放得下一张大圆桌的阳台。

“啊,你这里有阳台。”金夕仁羡慕地说。

“是。”

望着那扇落地长窗,雪白的挑花薄纱窗帘随着风轻轻摆动。这栋大厦位于半山,他们住的楼层又高,自窗望出去,海景真正恰人。此时室外的阳台上,摆着一盆植物,翠绿的叶片映着灰色的天空,绿色的海面,以及窗外的雨,眼前的画面如同油画一般的美丽,金夕仁被这一刻深深打动。

没想到,当初遇见的那个冷傲的男人,还蛮感性的。金夕仁心中暗想,对屈展卷的印象已经大大改观。

屈展卷用托盘捧了咖啡杯过来,在茶几上放好。

“请自便。”

“啊,谢谢!”

金夕仁舀了两匙糖,两匙奶放进杯中,端起杯子喝一口,“啊,很好喝,你做的真好。”

屈展卷仍然是一惯的淡然,“谢谢!”

闻到了香味,金夕仁问道:“是什么,好香。”

“香草粉。”

“啊?”

望着一脸不解的金夕仁,屈展卷拿起茶几上的玻璃瓶,答道:“是香草粉的香味,这是用香草片磨成的粉,加在咖啡中,就是香草咖啡,我喜欢喝热的香草咖啡。”

“呜。”金夕仁点头,他喝过香草咖啡,但是没有注意过这些细节。

当咖啡喝到一半时,屈展卷都没有再开过口,只是静静地品味。

觉得这样的沉默有点尴尬的金夕仁打破了安静,“你,为什么会让我进来?”

屈展卷抬起微低着的头,“什么?”

“一般人,都不会随随便便就放陌生人进来的吧,你怎么就让我进你家来?”

屈展卷笑笑,“虽然我不认识你,但是,你的脸,整个都会都熟识。并且我想,你不会对我带来什么危害。就这样。”

“哦。”金夕仁点点头。

喝完咖啡,金夕仁磨菇着不想走,这里安静舒适的气氛让他觉得很好,想多坐一下。

屈展卷没有开口,只是用询问的眼神注视着金夕仁。

金夕仁的心中有几分懊恼,如果对方是女孩子的话,自己自然是有办法留下来的,可是,他是男人,并且还是个英俊的男人。

正盘算着要如何开口,突然的,金夕仁的肚子不争气的发出咕噜噜的声音。

金夕仁瞪大了眼睛,随即满脸通红。

真是太没有形象了,金夕仁恨不得晕过去算了,为什么自己偏偏是在屈展卷的面前这样。

屈展卷一怔,随即笑了,“大明星也是人,和我们没什么不同。”

“我本来就和你没什么不同。”

屈展卷微微侧头,看着金夕仁,黑色的眼睛似在询问。

金夕仁没好气地说道:“我的冰箱里什么也没有。”言下之意,自己就是要赖在这里混吃混喝了。

屈展卷站起来,“我这里有现成的东坡肉,再炒个菜就可以了,你有没有什么不能吃的东西?”

“没有。”知道自己可以吃现成饭了,金夕仁愉快地回答,他刚才还担心是不是自己也得帮手做饭,他可是对此一窍不通的。

“我以为身为模特,忌口是平常的事。”

“女性模特们会比较重视这个,我是男的。我平常的运动量很大,所以饮食和普通人一样。”

“等半小时左右就可以吃了。”

金夕仁坐在客厅沙发上,看着厨房里屈展卷的背影。

自手势看,屈展卷应该是做惯厨房里事情的人,这让金夕仁很是羡慕,这个男人不仅长的好,又下得厨房,且是政府公务员,职业入息都稳定,可是不少女性梦寐以求的目标。

屈展卷熟络的洗切煮,微波炉和天然气灶一起用,很快,菜上桌了,东坡肉,清炒豆苗,还有一锅粟米羹,饭则是蛋包饭。

金夕仁坐在餐桌旁,拿起筷子,不忘对主人微笑,“谢谢你。”

“试试看合不合口味。”

菜色十分美味,特别是蛋包饭,配上微酸的蕃茄酱,又开胃又下饭,金夕仁一口气吃掉两碗。

喝过鲜美的粟米羹,金夕仁自告奋勇,“我来洗碗。”

屈展卷收过杯盘,笑笑说道:“不用了,你过来洗手。”

金夕仁暗自猜度对方一定知道自己绝少和厨房打交道,皱皱鼻子,去洗手了。

重新在客厅坐下来,吃饱的金夕仁感觉十分满足,人也不冷了,歪着身子靠在沙发上,顺手取过一边的报纸来读。

屈展卷轻咳一声,“你不打算回去吗?”

金夕仁突然想起来,这舒服的沙发是别人家的,又涨红了脸。

站起身想走,金夕仁突然想到了什么,“是你在拉小提琴吗?”

屈展卷点点头,“抱歉,吵到你了。”

金夕仁急忙摆手,“不,不。我还直想着为什么邻居不多拉一会,让我多听听。你是公务员,学的什么科目,为什么小提琴拉的这样好。”

屈展卷温和的笑了,“我,我念的是文学。小提琴是五岁起就学的,只是自己闲时演奏一下,算是一种休息。”

“啊,真不错,我也想学,可是懒得学。”

屈展卷打开大门,送客的意思已十分明显。

不得已,金夕仁只得离开。

关上大门,屈展卷叹息一下,摇摇头,走进书房。

回到自己房间的金夕仁,突然觉得空间太大,又静又冷,还是在屈展卷那里来的舒适自在。

就这样,两个身份年龄背景皆不想同的男人,彼此开始进入对方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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