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吧都市

第 5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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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我现在更鄙视我自己,居然被这么个小人牵着鼻子走了好几个月,还把Max弄丢了,而且直到现在还是束手无策。不行,我得尽快反攻!到百年前去找线索。

第二天我又跑了一趟图书馆,这次不再查十八岁的失踪少女,而是查当年的Juliet Duvall,她在年3月17日嫁给了Duvall,而百年前的第一桩十八岁少女失踪案(Teresa)发生在Juliet结婚后三个月的6月17,最后一桩案子(Jessica)发生在第二年的3月17,而且其中四个少女是在17号失踪的,这一切实在是巧得不能再巧了。

Duvall家族在百年前是很有名气的石油大亨,只不过在五六十年前已经把生意完全牵到了美国。Juliet的娘家姓Dash,父亲是个子爵,她有一个弟弟,后来开了一家法式餐馆,现在有了十几家连锁店,名气还挺大呢。Juliet弟弟的儿子今年85岁了,还健在,现在生意由儿孙经营,他就住在离这里不到公里的地方。

我回到实验室,打算先抢两天实验,周末好去一趟老Dash的家。Go To见到我,跑过来问:“云,你还好吧?”

我对他耸了耸肩膀,笑了一下,“我当然好。得好好干活了,不然老板该扣我工钱了。”

我一口气干到半夜,如果不是因为Go To非要陪我,不肯先回家,我可能还会干下去。中间又听到Kevin跟Diego咬耳朵,打赌我又受了什么刺激。唉,我这回受的刺激大了。Go To也不再劝我休息,只是默默地在一边陪着我。就这样连轴转了四天,终于到了周末。

Go To问我周末有什么安排,我没告诉他,不想把他也牵扯进来。我自己租了辆车,开了两个小时,终于来到了老Dash的家。我事前跟他通过电话,编了个借口说我是M大学社会学系的学生,要写一篇关于百年前的地理人物的论文,需要了解他的父亲和姑妈年轻时候的一些情况,老头当时满口子答应了下来。

老Dash看上去也就六十岁出头,满头白发 ,只在头顶芯有点稀疏,红脸膛,穿着半袖T恤,露出深麦色的胳膊比我还粗。因为天气好,他把我让到他家的小花园,端上来红茶和小甜饼。

我掏出纸笔,象模象样地坐在凉伞下先提了一堆有关他父亲的问题,老Dash的记性很好,他告诉我,人老了,越是最近发生的事越记不住,反到是年轻时候的事情记得很牢。

“你的姑姑当年嫁给了一位石油巨头Duvall,跟现在美国的那个Duvall集团公司有没有什么关系?”我作出很有兴趣的样子问他,其实我早就知道了。

“就是那个Duvall。”

“子爵千金下嫁石油巨头,郎才女貌,门当户对,在当时也是一段佳话吧?我看到百年前的报纸有关于那场世纪婚礼的报道,好隆重的。”

“唉,”老Dash叹了口气,“门当户对有什么用。”

我愣了一下,这里面好象有文章。“怎么……?”

他偏偏把话岔开了:“我的那个姑妈当年到是真漂亮,Dana跟她当年长得一模一样,不信你看看。”说着从钱包里掏出了一张照片给我看。

我接过来看了一眼,是个很青春前卫的少女,跟Juliet的结婚照有五分相似。“好漂亮,是你的孙女?多大了?”

“是最小的一个!今年十六了。”老Dash很自豪地把照片重新放进钱包里。

“如果我没记错,你的姑妈当年是十八岁结的婚吧?才比Dana大两岁,那个时候的人真早婚,他们应该比我们现在幸福吧,不用面对升学啊,就业啊,这些烦心事。”

“唉,那个时代的人有那个时代的苦,不是你们小孩子能理解的。”

“噢?什么苦啊?”我抻长脖子看着老Dash,双眼眨呀眨,很纯洁地等着听八卦。

老Dash又东拉西扯地说了很多百年沧桑,社会动荡,总之物是人非,很是忆苦思甜了一把,又给我分析了当今政治经济军事的发展趋势,未出花房先定了七八分天下。最后我的脑袋也给他说晕了,才终于说到了我想知道的话题。原来也不过是很老套的情节:Juliet当年有个男朋友,可惜对方出身贫寒,门不当户不对,后来她听了父母之命被迫嫁给Duvall之后,跟丈夫感情不合,婚后生活不够幸福美满。Juliet因此郁郁而终,享年不到50岁。

看来百年前加拿大跟中国一样封建,不是应该很开放的吗?“门户相差很大吗?是不是奴隶啊,佣人啊的孩子?”

“加拿大哪儿来的奴隶?只是邻居家的男孩子,跟Juliet姑妈一起长大的。”

哦,原来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那您的姑妈有没有玩玩红杏出墙的把戏?”

“你说什么?”老头儿不高兴了。

噢,对,不能怀疑人家女孩子的节操,辱及先人。“我是说……您的姑姑有没有冲破……封建束缚,努力追求……恩,追求,个性解放,总之,抛却尘俗理念,不记个人得失,不对,是不贪图俗世荣华,总之,那个,您明白我意思吧?”

我自己都糊涂了。谁知老Dash愣是把握住了大方向,没被我的花言巧语所迷惑,依旧沉着脸说:“没有。我们Dash家是什么人,怎会作出那种无耻的事情。时间也不早了,我还有事儿要出去一趟。”这就下了逐客令了。

“最后,最后一个问题:她那个男朋友叫什么名字你还记得吗?”

“我不记得了。”

看来我是得罪人了。可是最后一点很重要。百年前的案子的关键就是这个Juliet。凶手在她结婚三个月后以她的名字做模式杀害了6个少女,真不是一般的苦大仇深,我想凶手的原意应该是冲着Juliet去的,后来不知为什么把气出到了别人身上(所以才叫变态嘛,根本不明白什么叫冤有头债有主)。如果Juliet婚后很乖,没送她老公绿帽戴,那应该是那个青梅竹马的嫌疑更大一些了。可是如果老Dash为了家族的名声而刻意隐瞒事实,那她老公则更有作案动机了,不过可能性不是很大——他们两个都是社会名流,真要是Juliet婚后行为有失检点,一定会闹得沸沸扬扬世人皆知的,可是我前几天查过百年前的报纸,并没有这方面的新闻。算了,先从她的情人查起吧。

一路想着回到家,却看到Max的Mercedes趴在停车场。我欢呼了一声一口气爬上12楼,连电梯都没坐。“Max, Max你回来了!”却几乎以为自己走错了地方。天还大亮着,百叶窗却放下了,弄得屋子里暗暗的,餐桌也被从饭厅里拖了出来,桌上点了四只香味蜡烛,上面还摆着四个很漂亮的菜,很象是肖然的手艺,他也来了?

我张大嘴站在桌前,看到Max端着一大碗汤从厨房走了出来。“还不过来帮忙?”他说。

“?”

我发呆的工夫,Max已经摆好碗筷刀叉。他拉我坐下,并在我的手中塞进一双筷子:“尝尝我的手艺怎么样!”

“呃?”东西是Max做的?他会吗?跟他非法姘居这一年多他尽是喂我吃西餐了,那么如诗如画的中国菜会是他做的?肖然不会藏在里面吧?还是小心点比较好,什么事一有肖美人参合准没好儿!

Max你不是被我气糊涂了吧?我想问他。还是我气出了他做饭的潜能?早知道这样我早就对他的工厂下手了!他没在饭里下毒想要谋杀亲夫吧?“你,恩……不生气了?”我小心地问。

Max笑了,夹起一根四季豆放进我的嘴边。我打了个冷颤,怎么笑得这么阴哪?别是跟肖狐狸窜通好了要害了我他好再琵琶别抱?“真是你做的?”尝了尝,跟肖然的手艺有三分象,却淡了许多,终于相信是Max做的了——Max说食盐多了对身体不利,所以他做菜几乎不放盐的,我被他饲养了这么久居然没变白毛男,不容易啊!

“你去找过肖然了?”食不知味地嚼着饭,我没话找话地问他。

“是啊,我跟他学的,好不好吃?”Max很期待地看着我。

“有点儿淡。”我是诚实的好孩子,实事求是。

“这么挑嘴。”Max不太喜欢听实话,“那我为了你特意去学的,还被Grant嘲笑了一番,有没有感动你啊?”

感动呢就没有,阶级斗争的警惕性到提高了。凡事只要跟那只狐狸精扯上关系,我就很难不紧张!尤其在这种非常时期,谁知道你的饭里有没有下蒙汗药什么的 ?“哈哈……”我皮笑肉不笑,“感动,怎么不感动!对了,怎么……突然想学做饭?”我东拉西扯想要拖延时间。

“你不喜欢西餐嘛,也不能总上人家Go To那里蹭饭吃啊,你说对吧?”

是我太多心吗?怎么觉得Max今天阴阳怪气的?疑神疑鬼地吃了这顿鸿门宴,我很主动地想帮忙善后,却被Max抱到床上,他又把蜡烛拿了进来。干吗?想SM我?

Max也躺了上来,我主动扒了过去,使劲儿吸着他身上的太阳味儿,真好闻,忍不住咬一咬。Max把我挖出来,不准我继续吃他,反到欺负了我好一会儿,直到两个人都严重缺氧,才放开我。“云,我爱你。”

烛光下Max的深情点燃了我一身的鸡皮疙瘩。“Max,可不可以……先把蜡烛熄掉,我怕……着火。”

Max在我的屁屁上拍了一巴掌:“没情调!说吧,这次又是什么事瞒着我呢?”

说不说呢?要是不说,再把他气跑了怎么办?说了……爱因斯坦万一害他呢?“干嘛这么说?我什么时候有事瞒过你了?” 把脸埋进他的胸口,我底气不是很充足地问他。

“你瞒我的事还少了?上次为了Allen,这次呢?又是为谁?Go To?” Max的声音严厉起来,我自知理亏,向他怀里缩了缩身子,不说话。

Max叹了口起,捧起我的脸,很认真地盯着我的眼睛柔声说:“Heaven,我跟你应该是最亲近的,不要为了其他不相干的人而欺骗我好不好?”

问题这次不是为了别人嘛!再说Allen 和Go To也不是不相干的人,他们是我朋友!算了,跟他说不明白。“我哪有?这次不是什么都告诉你了吗?”

“才怪!为什么千方百计地把我支开?甚至不惜破坏我的工厂?”

“你不是说是为了跟Go To在一起吗?”我推开他,想起这个我还一肚子气呢!Max你什么智商啊?三留小说的桥段也敢用到我身上?拜托你在外边千万别跟人说认识我。

“对不起,宝宝,我当时实在是太生气了。”Max橡皮糖一样贴过来再次缠紧我,“那你说不是因为Go To,是为什么?”

原来他在这儿挖了坑儿等着我哪?赶紧转移话题,“怎么就认定London的事儿是我干的?”我还以为自己做得很机密呢。

“那之前的几天,你表现得很……风骚,哎呀,别咬,我说错了,是很粘人,很奇怪,好象知道要跟我分开似的。后来我给Go To打过电话的时候,他也说你很奇怪,我就知道有鬼,查了文档,果然有人侵入做了改动。你那么做很危险你知不知道?万一质检的人没注意,药品流放到市场上去,Biotech也许会因此倒闭你知道吗?”Max的声音又严厉了起来。

“不会不会啦!我只是偷偷地把合成的步骤改了一下,pH值先调到4.8,再加反应物,我知道这样一来会产生沉淀,不会有产物出来,你们最多清洗一下反应器就行了。”

“那你为什么要那么做呢?刚发现的时候你知道我有多生气,只想马上问个清楚明白。谁知回到家,却看到你跟他笑闹在一起……”Max的手臂狠狠在我的腰上夹紧。

“唔——Max,你轻点儿,”这个话题好象转移错了方向了,“那,那……那你现在不气了?你说说怎么就不气了呢?”

Max纵容着我,有问必答:“我想清楚了,知道你不会无缘无故地那么做,必定是有什么原因让你非要支开我。不会是为了要跟Go To在一起,我相信你不是那种人,你一定有你的理由。你告诉我,你是不是想要一个人对付那个变态?”

“当然不是,我只是想……”

“不是最好!你要记住现在你是我的宝宝,我希望能保护你,最起码要跟你同甘共苦,你不是一个人,有什么事不能说出来咱俩商量呢?”

“Max,别把我当小孩子好吗?我也是男人,我也想保护自己心爱的人。”我 吻了吻他,“我自己惹出来的事,让我自己解决好不好?”我举手阻止他插话,“我保证需要你的时候会告诉你。”

“那你总该让我知道是什么事吧?不然我只能更担心。”

“也没什么大事,就是Go To啦,我害他失去了继承权。我想帮他夺回来。”先把这件事儿拿出来做挡箭牌抵挡一阵,反正我托肖然查Go To的大哥,肖然也会告诉Max。

“Go To根本没有……那为什么一定要支走我呢?我在这里并不妨害什么呀?”Max紧追不舍。

我说Max,该你白痴的时候,你怎么变精明了?没办法,只好还用最贱的那招。我舔了舔他的嘴唇,Max很合作地微张开嘴,让我把舌头滑了进去。恩,他的味道真好!我狠狠地吸他的舌头,同时还把手伸进他的T-Shirt里面捏捏掐掐。一个多礼拜了,我就不信你不想!Max开始还想抵抗一下,可是没多久,就投降了,变得比我还狂热。我满意地放松身体,躺在床上享受Max的服务,恩哼——好舒服……

这贱招还真他妈的万试万灵!只不过,呜呜,不是对他灵,而是对我灵!“Ma…x,恩……别,呼,呼,别停——,”这个混蛋居然在最关键的时刻停下来了,还哑着嗓子在我耳边说:“告诉我,为什么那么做?”

“呃?” Max这种时候你怎么问这个?真煞风景。我晃了晃脑袋,清醒了些,突然觉得很危险。Max也快修炼成精了,一定是被肖然给带坏了。

Max加紧对我的攻势,用双手和双唇几乎把我点燃。我紧余的理智完全飞光光,只能难耐地在他身子下面蹭着,好想要!

“乖,说出来,说出来就给你。”Max的喘息也很粗,可是他铁了心要让我们两个人都不舒服,就是不肯给我。

我快要给他逼疯了,气好象都喘不上来:“呜呜,你欺负我,我永远永远都不要再理你,呜呜……恩——啊!”实在太丢人了,居然为这种事哭鼻子。我张嘴在自己胳膊上狠狠咬了一口,真他妈的疼!不过,我也终于喘上了这口气。

“你疯了!”Max夺过我的胳膊心疼地吹着,“不说就不说,咬自己干嘛?你看,都出血了。”说着,他伸出舌头在我的伤口上轻轻地舔了起来。

我背对着Max躺着,不肯理他。Max自知理亏,从身后紧紧抱着我,大手在我的腰上揉着,一边轻声哄着:“好了,宝宝,不气了。我答应你不逼你说了还不行吗?”

我翻过身面对着他:“真的?”在他的胸口蹭了蹭,只要他不追问这件事,别的都好商量,“Max,对不起,不过现在真的不能说。再给我一个月的时间好不好?我保证到时候一定乖乖跟你去温哥华,还把一切都告诉你。”

“好。”

“呃?”Max的爽快出乎我的意料。

Max很无奈地叹了口气:“早就领教过你有多固执了,不过,呵呵,”他突然很阴险地对我笑了起来:“ 你不说也没关系,总之从现在起,我都不会离开你了。”

我好想哭!Max,这么损的招儿你打哪儿学来的?现在我该怎么办?那个变态爱因斯坦会不会伤害Max?要不要报警呢?可是警察同志们真的让我很失望,而且当时为了瞒过Max,我把那封恐吓信还有灰灰的尸体都处理掉了,没有证据,那帮白痴不会相信我啦!只好再三嘱咐Max要小心。

Max还真的说到做到,每天送我去学校交给April看着——April也势利得很,知道Max是她的课题的大老板,胸脯拍得当当响,保证跟看贼一样看我——晚上在把我取回家。惨无人道啊!

随身携带这么一块超级胶皮糖,我怎么去查Juliet的老情人?得想办法支开她。我在心里算计了一下我们室里的这几张饼,最后决定Diego是最佳人选。你问选来干嘛?笨,这也猜不到,当然是选来拖住April的后腿呀,不然还能干嘛?他们两个都是新生,作息时间表基本 一致,而且Diego色咪咪的很是垂涎四月女。于是在我的诱惑下,(你问我拿什么诱惑佐罗?我答应把他下学期要选修的课的作业跟考试题告诉他。加拿大大学的老师懒着呢,作业跟考试题经常几年不换。)答应在我需要的时候帮我拖住她。

趁着午休,我一个人跑到Juliet当年住的地方看了看。那幢老房子离市中心不远,现在已经被政府买下成了交通局的一个办事处。同一条街上还有十几幢其他的建筑,不过有百年历史的老房子不会太多,很多房子一看就是才盖了不久的。

我查过资料,这里百年前开始发展成为工业城市,当时曾经是本市最繁华的地段,当然现在也还是市中心,不过有钱人大都搬走了。这里地理位置很好,离M大学不算太远,交通很方便,所以许多人家的院子里都有For Rent(招租)的牌子。

走进旁边一家便利店,中午时分,没什么顾客,只有个五十多岁的老头看店,还有两个十几岁的男孩在后面打角子机。我随便买了几样东东。交钱的时候我问那个老板:“这周围的房子有出租的吗?”

“有啊,还挺多呢。院子里不是都竖着牌子吗?”

“你知道那些房子都是什么时候盖起来的吗?”

“你租房子还是买房子啊?问什么时候盖的干吗?”

“我……喜欢老房子,越老越好,最好有百年历史的那种,住在里面很有……气氛。”汗……不知这个借口行不行。

那老板倒没怀疑什么,只是叹了口气说:“老房子到有7,8幢,不过具体有多老恐怕没人知道了。你要再早来几天就好了。对面那家看到了吗?”他用手指了指斜对面的一幢老宅,(我点点头,)“老Janet上周刚过世,快一百岁的人了,结实着呢。她是老坐地户,什么都知道,可惜……”

上周?“上周几?”千万不要告诉我是上周三。

“让我想想,上周三,8月18号。”

这么巧?爱因斯坦给我电话的第二天。我突然觉得空气不够我用,“怎么……怎么死的?”

“快一百岁的人了,睡了中觉就没再醒过来。”

不是凶杀案。我松了半口气,心里还是觉得太巧了。“她家里还有什么人吗?”

“儿孙早都不在身边了,只有个保姆平时照顾她。她的房子现在卖呢,可惜不是出租。”

“这附近还有别的老人吗?”

“有啊,怎么没有?不过老住户就没有了,都是几年前才搬来的。我这家店也开了快20年了,告诉你吧,除了老Janet,我就是最老的坐地户了。街坊邻里搬进搬出的,现在是谁都不认识谁了!”

我赶在1:00前返回实验室。却看到我的桌子上放着很眼熟的第四个纸盒!作为生化学生,经常会订购实验用药品,一般来讲,是谁定的,就送到谁的桌边。不过装化学药品的纸箱一般比较大,而且颜色也偏深,跟现在放在我桌子上的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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