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是这个样子的男孩:心里很难有别人,但若有了,那就只有那个人了。他以前是那么享受高高在上、万人追捧的感觉,肆意践踏那些因为陷在爱情中而智商降到50以下的人的尊严;但和这样真实的幸福比起来,他一万个心甘情愿地抛弃了那一切。
他现在的确像自己所说过的,甘做于雷的奴隶——若是被使唤得少了,反倒要不高兴,觉得对方还拿自己当外人。他要他爱的人日日夜夜时时刻刻都占据他,让他感到自己被拥有,才会安心;就像是他喜欢的做爱方式,要紧紧地顶进来,涨得满满的,充溢了身体内的每一寸空间,才会觉得舒服,以至于高潮。
于雷是个很牛的人,也很忙,欧阳很少看他在版上和什么人混聊,据他所知,也没有发布过什么交友信息。
所以,他深信他们两个会一直就这样下去,会一直这样幸福下去;若是他以后要回上海,他也便一毕业就奔去,去他的身边;若是他要去美国,他就是拼了命也要搞到一张哪怕阿拉斯加的大学Offer;即便是最终于雷要结婚,他就在外面悄悄地做他的二奶,也无所谓。
反正,欧阳只要于雷也像他爱他那样地爱自己就够了,甚或不用那么多,少一点也可以,他的爱对他来说就是整个地球,而即使地球轻了一点,少了两斤,也是可以忽略不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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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陈可
In seperation, the one who left suffers less than the one who stayed.
这句话在陈可身上,不那么正确。
他现在终于到了一个若他不愿讲话,没有人会逼他的地方。和歧视无关,此间的学生还是会有意无意地回避与外国学生的交流。其实这很容易理解,除非你真的很酷、很open、愿意和人打交道、又有打交道的能力,不然谁会愿意去跟一个话都说不清楚的人交谈呢?外国人这个词在外国可不吃香。
这所学校有许多草坪,与京大不同,它们之中的大部分都开放给学生踩踏,而且不会在一旁立起小木牌,告诉大家一些诸如“践踏会使青草枯萎”之类的知识——这些知识固然很重要,但大约美国人是不在乎的吧。
这次从京大一共来了八个人,都住在校内的宿舍楼里。其中的四个是光华的,陈可虽不算熟,但也都还见过;其余的四个来自经院,其中便有张韩,且就住在他隔壁的宿舍里。
宿舍楼的前面便是一片树林,或者说的夸张一点——森林。陈可很享受在春天的上午,穿过层层叠叠的枝叶,到彼端的草坪上,躺着,用书盖住头,静静地想一会儿心事。用书盖头有两个好处,一是躲避过盛的阳光,二是躲避熟人的视线——尽管他每每都会躲到离宿舍极远的草坪去,但总还是能被张韩准确地找到。
她是能嗅出味来还是咋的!陈可很郁忿。
其实他的心事很少,除了一些关于人生和宇宙的过于形而上的问题之外,也就剩两件事:他为什么来这儿?他来这这儿做什么?
对于前者,他知道的是很清楚的,至少在当时——因为他在无意间伤害了于雷,于雷不愿意再和他做朋友了,所以他伤心得要死,逃了出来。
但刚等他恍过神来,就发现了这种做法本质上的荒谬性。既然他那么喜欢于雷,会为他伤心得要死,那就应该为了不死而不惜一切代价去求得他的原谅,答应他所有的要求,做他想要做的事。这才是一个趋利避害的理性人会作出的选择!
可现在呢?他一个人躲在谁也看不见的地方,自然,也就是看不见任何人了,包括于雷在内。这不过是换了一个更加遥远的地方让他想念罢了,而且因为无法在反悔的时候立刻回去找到对方,说:我也喜欢你,还是让我们在一起吧,而更加懊恼。
他痛恨自己的一生,痛恨它在不断向前中产生的惯性。如果别人不理我,那么不去理他就好了;如果别人要追着我打,那么躲到不会受伤的地方就好了。他不习惯反击,也不习惯为了别人调整自己,因为做那样的事都过于困难,超出他的能力范围。
但谁能想到,有一天,居然连逃避本身都变成了一种痛苦!
其实,并没有经过很久,就在他们决裂后的几个礼拜,当于雷送张树回来的时候,他就知道,他们之间有一些东西,是没有变,也不会变的。
除夕夜,他从寂寥的图书馆里出来,走过三角地。他站得远远的,在寒风中,等待一个个漫长而又无趣的节目完毕,看那个男孩神采飞扬的样子。
他在心里对自己说:他喜欢我。
虽然直到现在陈可也不是很确定“喜欢”这个词到底是什么意思,能不能这么用,但他知道在当时,他的心里是很温暖的。而且,如果仅仅把喜欢作为一切好的、正面感觉的总的概括,那他会毫不犹豫地说:是啊,我喜欢于雷。可当他想到这一节的时候,他的签证申请已经被送到了美国大使馆。
我真的是一个有缺陷的人,他想着。在他自以为可以得出一个好的答案,对未来充满了憧憬的时候,于雷却已经受到伤害,并且决心要离开自己,让自己“一个人待着”;而当他明白事情绝没有到无可转回,而且自己也无法容忍事情走到无可转回的地步时,他却又要被自己的愚蠢送上飞机,送到大洋彼岸去了。
在美国的时候,他也写过好几封信,并且一改再改,想要用文字向于雷忏悔自己的糊涂、懦弱和却缩,告诉他自己也喜欢他,但最终,都被送进了教授办公室里的碎纸机。因为,要想解释清楚他伤害于雷,又喜欢于雷的原因,那就和要解释清楚他的整个生命一样,是太过困难,以至于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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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可站在美国的土地上,深刻地感到,自己在这里的唯一原因——便是愚蠢。因为愚蠢,所以犯错;因为犯错,所以受到惩罚,这便是问题的答案。
可我们从小就知道,摔倒了,就应该爬起来,看看为什么会摔倒,以避免重蹈覆辙;单是哭,或者单是爬起来接着傻走,是没有任何好处的。这就牵涉到第二个问题:他来这里做什么?
仅仅是吃饭睡觉听听英语,便和在国内也没有什么不同,既然难得来一趟这么远的地方,那就要做一些平时不会做的事情。他真得下了决心,这回要彻底地改变自己的行为模式!
他决定要变成一个符合社会主流价值标准的人,要变成一个可以被大众理解的人——即使变不成,没法让他们理解,至少也要表现成这样。今后,如果有人来不知所谓地搭讪,那么,他也一定会很有礼貌,很有耐心地和他攀谈;如果对方为了表示亲热要勾肩搭背的,那么,他也会忍着天生的不快,让他勾搭勾搭,毕竟最多也就是十来分钟,忍过去也就算了。
活着就是要让别人开心,他认识到,否则,没准有一天就会伤到自己,除非从此归隐山林,再也不与外界接触。而且,这样一来,他就会更贴近于雷的价值观——从一个非常实质性的角度,而不再仅仅是二三十号人的棒球队!
但是(长舒口气),这里是美国,没什么人认得他,所以,他还尽可以过两天那种躲避人群的清静日子,只要他愿意的话。
陈可交换去的这所学校一向有接受中国留学生的传统,它的商学院中也有相当一部分的教授是中国人。
这所商学院早在半个世纪前前便已名满全球,培养商界领袖对于它来说,不是一个口号,而是事实。它今年头一次和京大进行学生交流,交流对象自然是商科和经济科的学生。竞争是相当激烈的,除了一两个像陈可这样有教授推荐的关系生,其他人都是经过三次面试才最终取得的资格。
因此,可以想见,这些对自己的人生充满了远大理想和细致规划的人与陈可的性格定然是南辕北辙,但他既然下了决心要做一个让大众理解的人,便失去了嫌弃人家的前提。
其实这并不难——时常参加大家的活动,且对每个人微笑,也就够了。一个美丽如他的男孩子,不需要说太多的话,自会有人替他讲的。
但他处得最好的并不是这些人,而是一个快要三十岁的叫TOMO的日本小伙子,和一个叫Jennifer的美国姑娘。TOMO是校内一个亚洲棒球联盟的社团领导人,参与者有相当的人数,但都是日韩以及台湾的学生,大陆去的只有他一个。
那些地方的孩子大多是从小就玩棒球的,就算没有经过特别训练,也比陈可的底子要好得多——在联盟里头,才断断续续打过半年棒球的。
陈可自然是技术最差的一个。好在,他的队友都非常友善,尤其是几个台湾的学生,才认识没几天就开始称兄道弟的——毕竟中国人沟通起来还是方便一些。
联盟里的高手是京大的无限多倍,因为和这里的水准一比,京大根本就没有高手。陈可说他以前是打游击的,TOMO就亲自负责他的技术教练——他在高中时代是日本一支甲子园球队的主力游击,据他自己声称,当时是有球探要发掘他进入职业领域的。
有高手指点自然是一件好事,但日本人实在太能喊,一堂训练课下来陈可几乎就是处于半聋状态;而且TOMO常携着学长制的余威,在场上对他大加斥责,再加上陈可时时忆及我同胞八年抗战的艰苦史,心中不禁忿忿。好在TOMO训练结束后都会请他吃饭,而且每次都不厌其烦向他解释日本人在教育上的那一套在陈可听来接近于变态的价值观,他渐渐地便也不引以为冒犯了。
Jennifer是商学院里一位中国教授的Ph.D。这个教授今年正在做一个关于中国的项目,手上又正好没有中国的研究生,便在本科的交换学生中招募人手,做一些中文资料的收集工作,一个月给美金作为报酬,不用上税的。于是几乎所有的交换学生都报了名,陈可不想让自己看起来太与众不同(因为刚才说过的原因),便也递了申请表,谁想便跟中奖似的被抽中了。
Jennifer人长得很“朴素”,但非常nice,常替陈可买一些小单。陈可很喜欢她说话的感觉,有点像于雷,温暖,干爽,又每每透露着智慧和幽默。
更熟了一些之后,Jennifer邀请陈可到自己家里作客。她们家坐落在一个典型的美国中产阶级街区里,有一栋栋的小房子,有干干净净的Grocery,也有典雅庄重且每个礼拜日都会坐满人的Chappel。
在吃完了一顿极尽丰盛的晚餐之后——由于家庭主妇这个职业的存在,美国人是非常注重家庭宴请的——Jennifer陪着陈可到街区里去走了走。陈可问到她想什么时候结婚,因为女Ph.D的身份即使在美国也还是显得有些另类,容易让人对她的生活态度产生怀疑。
而她的回答让他有些震惊:I’m lesbian.
陈可大笑了一阵,说:
他也不知道那个时候怎么就那么爽快,脱口而出,大概是因为在美国佬的地盘上,人都变直爽了吧。但后来他非常郑重地跟Jennifer确认过这件事,说他尊重她对个人隐私的态度,可自己并不想让别人知道,而且最重要的是,他喜欢的是A boy,而不是boy,这两者有致命的区别。
毕竟,有些东西还是自己知道就好了,考虑到主流的价值标准么。
半年的时间,长是定然说不上的,转眼期末考试都已经结束。除了准备在美国继续观光的学生,其他人都已经在做回国的准备了。尽管TOMO和社团里的几个台湾人都强烈要求他留下来一起到南部玩玩,但他还是很坚定地拒绝了,因为他早在两个月前就算好了日子,要赶在京大学期结束之前赶回去。他有一些很重要的事要当面告诉一个很重要的人。
那个中国教授的项目还远没有完,但资料收集的工作已经差不多了,陈可承诺他在回国之后会继续替他留心相关的资讯,而教授则鼓励他继续对这个学校和这个项目保持兴趣,并且暗示自己愿意在两年之后贡献一封很有分量的推荐信。
就这样,陈可的美国之行结束了,带着一个“混得很好的牛人”身份,想着一些从来没想到自己会说出口的话,再一次,行走在了中国的土地上。
在国际出口,有几只胳膊在朝他挥舞,他从中认出了于雷,也高兴地冲他挥了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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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于雷和陈可的重逢
于雷想了好些日子,最终还是决定要搬出去住。
李明在听到了这个决定之后显然有些尴尬,于雷为此大费了一番口舌,解释这件事如何如何地与他无关,还赔上了一顿大餐,不,是三顿——因为林闻和张勇也都激烈地批判他近期所表现出来的个人主义倾向。
其实,说真的,这些蜗居在斗室中的大男孩,谁不巴望着能走个人,自己好有多点空间?但是谁也都看得出,他们挽留于雷时的眼神是真诚的,就和他们在每一天的共同生活中看待对方的神情一样。两年了,四个人都能能处得这么好的宿舍已经所剩无几,所以他们才更珍惜这份值得珍惜的感情。
但他决意要搬了,因为当下的时机再好不过。
如今他已经成了院会的主席,又即将升入学业繁忙的大三,有了这些事实的罗列,再用他于雷的三寸不烂之舌一捣鼓,极知道要心疼儿子、又压根不知道他是怎么学习的他爸他妈哪还有不答应的道理?
于雷他爹说要跟学校里的熟人打声招呼,让帮着看看有没有老师有要出租的宿舍。于雷唬了一跳,心想这若是挨上了熟人的房子,岂不是刚出虎穴又入狼窝?于是诌了一套什么这种事不该让学校知道啦,该培养培养自己的自理能力啦的胡话,把他爹糊弄过去了。
在去机场接陈可的前几天,他便正和欧阳整天屁颠屁颠地采买家庭用品,忙得不亦乐乎。别看欧阳的外表有些散漫,可干起家事来还真有那么点样子,还时不时地吆喝于雷不要沾手,很有那么些溺爱的意思在里头。
“我要把老公伺候得舒舒服服的,让你永远都不想甩了我!”他带着塑胶手套,笑眯眯地冲着于雷说。
于雷两只手捧着他的脑袋,拉过来,狠狠地亲了一下:“混话。”
但是不是混话,便只有他心里,才最清楚。
七月一日。在普天同庆,我党华诞的夜里,他告诉欧阳自己明天要去机场接陈可。欧阳有些不快,一个晚上都在不断地提醒于雷自己有多爱多爱他,这意思很明白,就是——你可不要出轨啊!
他后悔当时不该告诉他自己对陈可的感情,因为他以前眉飞色舞地说了太多关于陈可的故事,所以也难怪那个孩子一听见陈可就会不自觉地产生戒心。
“我对他早就一点感觉都没了,但朋友还是要做的,以后还要介绍你们认识呢,没准你俩都能做很好的朋友!”于雷知道,这样的说辞能说服得了欧阳,却难以对付他自己。
那天晚上他翻来覆去地没有睡好,心脏一阵一阵地乱跳,有的时候又觉得像是停了,于是赶紧捏着腕子试试,看看还有没有脉搏。他翻身看了看欧阳,睡得沉沉的——他除非是有心想熬夜,否则只要一靠上枕头,没两分钟就睡着了。
他晓得那孩子心里是踏实的,以为自己真得如刚才所说的那样一心一意地对他。于雷想到这一处,难受得都想抽自己嘴巴子。
他把不久前才拿开的欧阳的手臂又放回了自己胸前。
“唔……”欧阳在睡梦中,安详地紧了紧自己的胳膊。
“我真的很爱你,很爱很爱你。”于雷看着他的睡脸,认真地说,“听见了么?”
欧阳又含含糊糊地答应了一声。于雷知道他没听见,但心里却好受了许多,渐渐地,便睡过去了。
七月二号,下午三时许,一架从纽约肯尼迪机场起飞的大型客机,经历了在太平洋上空的十三个小时漂流,降落在了首都机场。
电子屏幕上的状态栏翻成了抵达。于雷又握住了自己的腕子,若它真要停止,也好早些知道,做点准备,以便死得不那么难看。
他走出来了,朝着这边挥手。陈可穿着他们初次见到时穿的那身衣服,白色的T恤,红色的短裤,最上面的三颗扣子敞着……
于雷一时有些惶惑,像是时间倒流,去了往昔。图书馆,冯友兰,指上转动的笔;蓝大褂,储物箱,窗外翻飞的叶……所有的历史都要重来一次。
他看到陈可的眼睛正盯着自己,赶紧回过神来,也朝他挥手。陈可的身旁和身后还走着好些人,不时地跟他说两句话,也朝着前方快乐地摇摇晃晃。于雷在这些人里发现了一些熟悉的面孔,有模拟联合国的一个负责人,经院的一个上海学生,还有一个——张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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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真是时间倒流啊!包括对这个女人的嫉妒与痛恨,也都通通涌上了心头。他知道,这些个感觉,若是没有了那种情愫的源头,本是不该存在的。于雷扭头看了看张树,他果然也看到了那个女孩,尴尬地冲他笑了笑,或许是想到了那个喝醉的可爱的丑态百出的夜晚吧。
回国的人当中,有一些是父母来接的,也有一些是同学,因为大都是一个院里的,所以彼此也都有些认识。陈可本是说就单和张树、于雷、海斌聚聚,但眼看着有人提出来要一起吃饭,便也不好反对了。
他冲于雷笑笑,做了一个无奈的表情。于雷也笑笑,他明白他的意思。以前他们就总是这样,在听说或者目睹了某一些滑稽,或者无奈之后,就会彼此看看,然后一笑,那种时间上的默契,甚至可以精确到秒。
到了饭桌上,气氛就更加微妙了些。于雷先拣着角上坐下来,陈可便也坐到了他的旁边。于雷扭过头去看他,见他也在看自己,便又是一笑。他也一笑,两个人看了大约十来秒,那各种表情和心思就都在里头了。
于雷的脸颊微微有些发烫,他几乎都忘了在桌子的那一头还坐着一个张韩,自己的左手边还猴着一个张树,其他闲杂人等遑论。
“都还好吧。”他憋了许久,终于憋出了一句话。
“嗯,你呢?”陈可也说。
“都还好。”
他们再度看着彼此,便觉着说什么都没有意思了,于是又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