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吧都市

第 4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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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是自恋吧,于雷觉得陈可看自己的样子有些古怪,和往常不太一样,像……像总是看不够似的。以前他们之间的话可比现在多得多,却从没见他这样长且常地看自己。不过,鉴于于雷自小受到的教育,并且考虑到他们之间的历史,他还是倾向于得出自作多情的结论的——毕竟他在这上头栽过太惨痛的跟头,如今怕还是有些余悸。

席上的人太多,大家说笑了一会儿,也便散开了,拣着自己熟悉的人说话,间或若是有人说到一些好笑的,众人便在旁搭搭腔。

论及在美国的生活,陈可说他印象最深的就是路。

“美国的路修得特棒,车开得那叫顺!也就是纽约这种大城市,偶尔会有几个坑。但咱们这儿就不一样了,基本上是在坑里走,偶尔才能分辨出两三段路来。”

大家都笑了,唯独于雷觉着有些异怪,他每每都是独占陈可的幽默感的,罕有与别人分享的经验,更别说是这么多人。

若陈可说这是为了他,是为了能和他多接近一点,那于雷一定会感到更加的异怪,但陈可确实是这样想的。

起先,他们俩在言谈之间还有些个生疏,毕竟俩人也有半年多的时间没说话了,而且半年多前的那段故事也不十分的欢乐。但聊着聊着,那份尴尬也就慢慢淡了,所谓尴尬人有心生尴尬,若是都放松一些,其实本没有那么多尴尬在的。

不知是说到什么,大约是一些胖了或是瘦了的话题,于雷伸手拍了拍他的胳膊,陈可便也把自己的手搭在它的上面,轻轻地握着。他想要看他的脸,想要再次像以往那样触摸于雷的肌肤,他想了很久了,有他整个海外生活那么久,他不想放手。

他们又在互相看着,笑着,若说他们没有说话,那是不对的。在那些笑容里面,来来回回传递的信息量大概可以制造一场小小的网络阻塞,只是你听不到罢了。

菜还在不断地往桌上端,在美国虽然要吃到中国菜很容易,但说实在的,还真不如家乡的一个小摊上做的好吃。就像你把臭豆腐用雅典的橄榄油炸了,盛在银盆里,洒上金粉,那吃起来的味道就不说难吃,也不会比用地沟油滚出来的好了多少。

这一道菜是盐焗鸡,是一只整鸡,被切了几刀,端了上来。大家都很客气,虽然眼睛都盯着大腿,筷子却只夹胸脯的部分——这样既吃着了好肉,也不至于显得太没礼貌。

陈可却没顾及那许多——其实他只要对大家和善一点,再学着欧阳一样装装可爱,不但没人会指责他,而且反倒要让着他吃,生怕他吃差了——他夹了一只鸡腿,放在了于雷的盘子里。

“你最喜欢吃这些没有高级感的东西。”陈可把筷子缩回来,在嘴里抿了抿,笑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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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为高级感是什么好的呀?”于雷大大地咬了一口下去,一边嚼着鸡腿,一边跟他讲自己过年的时候跟家里人去吃“红楼菜”的经历。

“那茄鲞,真就是用鸡油炸了,什么蘑菇,笋,各色干果子,拿鸡汤煨干了,再香油一收,糟油一拌……嘿,那叫一难吃!别说是鸡油,连机油味都吃出来了!你不信呀?下次我带你吃去!”

陈可就那么笑着听他讲,偶尔评论两句:“我也不要什么高级的,就一个什锦攒心大捧盒,要有个不错的园子,咱拿着上西湖石上坐着,吃,就满足了。”

于雷正说到高兴处,忽然瞥见张树正冲着自己不怀好意地笑,于是想起来,自己哪一次出去喝酒的时候和他说了跟陈可的事,虽没说得那么明白,而且半开玩笑的,但反正是半遮半掩地告诉他自个儿喜欢人家了。

想到这茬儿,于雷有点恼火:你小子也不是能置身事外的主,竟拿我取笑!于是决心也要让他面红耳赤一番。

“你不过去坐没事么?”于雷冲张韩努了努嘴,对陈可说,顺便拿斜眼睨着张树,他果然坐立难安了起来。

“什么意思?”陈可倒不是装,是确实没听懂。

“自己女朋友,冷落在一边好么?”于雷话刚出口,立马就后悔了。当时桌上正好静了下来,于是包括张韩在内的满桌人都听了个清楚。

只见张韩杏目微阖,一脸的嗔怒,把双筷子捏得紧紧的,把白饭在碗里碾来碾去,就像是在碾蚂蚁,也有可能是于雷。

这下可好,坐立难安的不只是张树,满桌的人都像屁股底下长了疱疹,左右来回地挪动着。陈可低着头,脸上抹了一晕胭脂色,他本是当即就要辩解的,但因这么多人听着,便也沉默了。

这几分钟于雷过得生不如死,好在不久便有人替他解了围,大家又这一拨那一伙地聊起来了。

“怎么了?”于雷趁着大家都不注意,捅了捅陈可,小声地问。

“你瞎说什么呀!”陈可在于雷大腿上狠狠地捏了一把,疼得他差点没叫出声来。

“分了?”于雷歪着脑袋看他,尽可能用同情的颜色来填充自己的眼神。

“什么分了!根本没有的事!”陈可虽是压低了音量,但仍然加强了气音,以显示自己的的恳切。

于雷欲要不信,却想到陈可从来也没跟他眼前说过假话,便又不得不信了他。借着夹菜的机会,他贴到张树的耳朵边上:“你爽了。”

“彼此。”张树也假装往那边顾盼,低声说道。

陈可以为他是在看自己,于是问道:“什么?”

“我是说呀,”张树趁机便兴头了起来,“咱们该敬于雷一杯,刚高就了,又乔迁新居,是不是!”

“你给我坐!”于雷瞪了他一眼,他是宁愿陈可永远别知道这些事的,也没什么原因,他就是这么想的,大概是思维的惯性吧——他一直就是这么想的。

一群人哄哄地举起杯,又放下。于雷偷偷往陈可脸上瞥了一眼,如往日般勾人心魄的笑颜;他赶紧把目光收回来,顺便从张韩的面皮上扫过,一脸的冰霜,如丧考妣。

“你们也搬宿舍了?”陈可说,“那我以后就不能去42楼了啊……还挺想念那里的。”

“不是,就我搬了……”于雷轻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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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可心里有些疑惑,但想他必有自己的原因,而且后面还有了解的机会,当下便也不问了。

于雷发现人真的是不应该做太多的事,说太多的话,光这顿饭就吃出他一身的汗来,若再大点,还不定把他唬成什么样呢!其实大场面他也见过不少,在舞台上也颇有处变不惊的美名,可偏只要在这个男孩的面前,就畏畏缩缩的,瞻前顾后,怯懦的不行。

若是太在乎一个人,又不知道对方是怎么看待自己,怕就是要这样的吧。

从家园二楼下来,大家便要互道东西了,陈可扯了扯于雷的袖子:“你有事么?”

他俩当时正走在大部队的后面,前面的人正堵在大门口,像是在商量是否还要安排些活动,又像是在酝酿彼此的道别,但主要的作用还是制造交通混乱。

“没有啊。”于雷其实压根也没去想自己是不是有事,张口就说。

“快走。”陈可压低了嗓门吆喝一声,俩人便呲溜呲溜地从后门跑出去了。

奔了一阵,都出了西南门,两个人才停下来,相视而笑。的确,陈可已经下了决心要做一个可以融入一般社会行为的人,可他好久才见到于雷一次,又突然有了这么好的创意,便还是由着性子来了。

“这是去哪儿啊?”于雷笑着问他。

“你真没事?”

“真没有。”

“那咱去颐和园吧。”陈可在美国的时候便常想起那儿。

在这半年里,于雷曾无数次地想过,以后若再碰到陈可,甚或再和他成了朋友,决不会如往常般低眉顺目了,而且要表现得冷冷的,让他知道,自己在以前的日子里对他到底有多好。

到如今,他才总算了解,若不是气急了眼,自己是哪怕一次也不能够做得让他难过失望的。只要是站在陈可的面前,于雷就有这样的觉悟。

“我是没问题,但晚上园子也不开呀。”他说。

“那咱们就往那边走走吧。”陈可指了指西门的方向。

他们就往那儿走了。于雷闻见他身上的气味,时不时地碰到他的手,惊觉当时的情动,还全在心头。这半天来,竟没有他伤感的机会,此时逮到了。

刚夏至不久,正是一年里日子最长的时候,尽管已经过了八点,天色仍有些清淡。吃饭前大家都去洗过了澡,惟于雷现在有自己的浴室,而且也怕自己再看到不该看的东西,想到不该想的事情,便一个人窝在宿舍,和李明队上的几个哥们聊天。

陈可拨了拨自己的头发:“该去拉一拉了,摸着都不顺。”

“我看着挺好的呀。”于雷说。

“你摸摸,比刚拉的时候差远了。”陈可把脑袋凑过来。

于雷刚把手抚过他的头顶,撮起了一把青丝,立刻便意识到自己是在西门附近,离欧阳大概不到两百公尺,于是赶紧加快了脚步,催着陈可进了校园。

穿过华表,越过贝公楼,后面直着便是一条极幽静的路,若深夜孤身经过,是要浑身汗毛都竖起来的。

陈可舒服地呼吸着,在他附近,没有别人,周身是树,回首隐见红楼灰瓦,这样的空气,还是最适合他的。他很少对除了书本以外的什么现实的人或去处产生归属感,家人和故乡或许有一点,但断没有很多,远不及他在这里寻到的熟悉与惬意。

他真傻——慢说人家当时还是说自己喜欢他,即便是把他骂得狗血淋头,他又怎么能舍得离开?!

于雷,你便是要我只欢喜你一个,只想着你,我也再不会离开你了,因为我也真是喜欢你,只喜欢你一个,让我再跟任何人说这些,也不能够了。

他平静得很,这些话他早就想过千遍,只欠还没有说了。

他看了看于雷,于雷也扭过头来。若是在以前,陈可一定会马上转过头去,不看他,但现在,他只是笑笑,没有躲避于雷的眼神。

于雷伸手捅了捅他的脸颊:“我刚才就想说了,什么时候又冒出来个小梨窝?你是嫌自己还没法把人迷到死,又去做整形手术了么?”

“神经……”陈可有点心慌,他强自镇静了一下,再度培养着沉默。

“你现在还有喜欢的人么?”他终于开口说。

于雷后来琢磨了很久,才发现这句话里头还有个“还有”,那话说的便是陈可自己,但他当时没有想这许多,只是实话实说了。

“有啊,”他看着前面的路灯,“是我们院里的,也是男孩儿,你不会觉得我……”

“哦!不会!当然……”陈可赶紧否认,可心里已经乱了——他还有喜欢的人,但不是他。

“抱歉啊。”于雷说。

“什么?”

“那个时候……我不该说那些话的,”于雷站住了,扭头看着陈可的眼睛,“咱们还是好朋友,是吧。”

他见陈可傻站着,什么话都没说,以为他是呆了,或者没想起来自己说得是哪一茬,于是轻轻地在他肩上捶了一拳:“我还是你哥吧?”

“那当然了。”陈可抬起头,依然笑着,可笑得苦涩,笑得想哭,只有他自己知道。

于雷伸手摸了摸他的小梨窝。

“真可爱。”

他们便往前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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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陈可

你若说这世界上有美丽的错误,我不大信,毕竟错误总是一种负面的价值判断,美丽的,那大概终究不会是错误。

但错误和错误是不一样的。

就好比做数学题。错便错了,如果是看着考卷木木楞楞地发呆,死活证不出来,不得以只好拿几个公式来胡写,那便也没什么,若是因此落了榜,那也只能认命,怪自己才学不够。

如果是明明会做的题,但在前头把时间耗得太多,来不及做了,那心境便会大为不同。乐观的会想着下次一定就能吸取经验,考得更好,毕竟不是自己不会做;悲观的便会捶胸顿足,呼天抢地,能把肠子都悔青了,几天不敢排泄。

但若是这样的情况:明明会做的题,又有的是时间,却楞认定那是道理科题,自己不该做,直到人家来收卷了,没法再写了,才突然看见题上有行小字写着:20分,必答。若真如此,该生当时轻则内伤,重便立刻要上吊自尽了。

陈可没有上吊,但心里的疼,却没止没休。

他现在又成了于雷的弟弟,成了他的好朋友,但他却真得糊涂了。

他本来想着:要重新成为他的朋友,要重新回到他身边,和他说说笑笑,这是目的,是器;至于要喜欢他,要只喜欢他一个,要包容他对自己逾越正常伦理的感情,那是手段,是用。

可现在这个器用之分的命题被残酷地推翻了。他不需要接受于雷对自己的爱,也无需去喜欢于雷,便已经实现了自己的目的,重新成为了他的兄弟,他的朋友,可他却失落了,不满足了,受伤了。

陈可忽然明白,这一阵子一直让他开心莫名的不是重新和于雷成为朋友的可能,而是自己决定要跟他说:我也喜欢你。

因为他喜欢自己,自己也喜欢他,所以只要说了这句话,他们就可以彼此喜欢了!

他为之高兴的,原来是这个。

可如今已经不能了,至少他不能再说:我“也”喜欢你——因为于雷已经不喜欢他了。这都是他自己的错,是他活该。

在陈可回来的那天晚上,于雷就跟他说了那个孩子的故事。于雷谈到他的口气,温柔得让陈可绝望;他们住在一起的事实,愈发反衬着错误过后一个人的凄凉。

因为不能回到过去,所以没法弥补;因为没法弥补,所以让他看不到未来。

今后,还会有另一个人,让他为之如对于雷般的动心么?

如果说喜欢一个人就意味着要像他理解于雷那样理解对方,要像他关心于雷那样关心对方,要像他想念于雷那样想念对方,那大概再也没有一个人,可以让他用到喜欢这个词了,因为没有一个人像于雷那样理解过他,没有一个人像于雷那样关心过他,没有一个人像于雷那样想念过他,也不会有。

但那不是于雷的错,而且他仍然是陈可从小到大唯一的兄弟,是他最信任、最熟悉也最喜欢的朋友。对这样的一个人,他唯一能做的,就是祝愿他幸福,并且时刻准备着为了他的幸福而付出,甚或牺牲。

抱定了这样的主意,他也倒坦然了。

他不但重新拥有了一个最好的朋友,一个美国人说的soulmate,而且明白了什么是喜欢,这个他本来永远都没法弄明白的单词。

也许,那应该叫做:

爱。

新学期上来,陈可归队了。

他在棒球队受到了英雄式的欢迎,因为一件很不寻常的东西,现正在每个队员的手上传阅——一只铃木一郎签过名的棒球!

铃木一郎是全亚洲每一个棒球爱好者都不会陌生的名字,他在很多人的心目里几乎就与神划上了等号。这颗珍贵的棒球是TOMO在临走时送给他的,陈可起先不肯要,但TOMO非常坚持,说自己常在美国,又是日本人,要这种东西的机会还很多。他于是收下了,用手帕认认真真地裹好,放在了行李箱的内层里。

不但如此,陈可现在还是全队唯一受过正统的日式棒球教育的人,而且又曾经和真正的美国球队对垒过,于是在社团中俨然成了神话级的人物了。

确实,不是单说的,陈可这半年来的技术的确突飞猛进。游击手是一个相当需要灵感和意识的位置,光靠死练是练不出来的;要培养一个游击手,最好的方式就是多与高水平的队友参加比赛,他们会用声音,用动作,用眼神来告诉你缺陷在哪,又该如何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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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他现在就成了队里不二的主力游击,负责游击技术的教练,同时在主教练的指导下练投,往万金油的方向发展——哪缺上哪,指哪打哪,增强队伍的机动性。

那天他们在外面租了一个场跟华大比赛,两边学校的人都来了不少,于雷也带着欧阳寒来看。这两个人对棒球一无所知,估计就只是来瞧穿着紧身衣的帅哥的。

陈可在比赛中果然出彩,不但在自己的守备位置上打出了两个极鼓舞士气的双杀,而且在打击上也表现出了过人的素质。若不是华大那边在三垒的位置上上了一个极有水平的日本留学生,比赛本是毫无悬念的。

九局结束,京大获胜。敬完礼,陈可一边擦着汗一边往球场边缘走去。于雷正和欧阳站在那儿,冲自己挥手。

陈可之前还从没见过欧阳,但他长得倒与自己所料相差无多。于雷昨天晚上发短信说要带着欧阳一起来,陈可心里有些别扭,但还是在回信中热烈地欢迎了一番。今天在场上,他打得特别奋发,像是跟谁较着劲似的——哼,即便他下场打棒球,也绝不会比我强!

到跟前了,他看见欧阳左手中指上戴着枚戒指,幽幽地闪着银光,挺漂亮。再一看,于雷脖子上也挂着一个一样的。

他想必是真得很喜欢他吧,陈可悲伤地想。他现在又多明白了一件事——关于定情信物。他以前老觉着那是电视剧教给大家的戏剧桥段,有理性的人是不屑一顾的,但如今他懂了,那便是一种约束,要把对方拴在自己身边,并且吓走觊觎美好恋情的偷猎者。项链也好,戒指也好,甚至是表,不都是这个意思么?圈一圈,挂住,然后牵着走。

若他现在做了于雷的情人,一定会立马撺掇着他把这个戒指扔了,而且自己还要破费一番,买一个更好的给他戴上。

他心里于是更没了滋味,原先的一点胜利喜悦,早已被冲刷得干净

“戒指不赖。”陈可低头看着欧阳的手。

欧阳笑了笑,举起手在他眼前晃了晃,晃得他有点眼花:“于雷哥送我的生日礼物!”

“哦,什么时候?”陈可一边问,心里想着:这戒指未必能有Replay的仔裤值钱吧,但那有什么用呢?我现在终究只能和挂在屁股上的东西联系在一起,而他却在他的心头肉上!

“今年4月。”欧阳答道,于雷在一边东张西望,似没有在听他们的对话。

“哦,那你比于雷大呀,怎么叫他哥呢?”陈可想起来于雷当年信誓旦旦地保证,说他再不认别的弟了,心里于是有些恼火。

欧阳愣了一下,有些不高兴。

“我看起来老么。”于雷笑着在一旁补充道,看来他还是听着呢!

“那边大概要集合了,”陈可看了大部队一眼,说:“你们先走吧,以后有机会再聊。”

陈可看着他们一起转身,离去。他虽然知道自己没有吃醋的资格,但毕竟还是有些不快,收拾球具的时候便有些赌气,把棍子手套的乱扔。

“这还不高兴呢!”他回头看时,却是师兄,手里拿着他的手套,递了过来,“怎么了?”

“没怎么。”

师兄往于雷和欧阳去的地方看了一眼,没说话,走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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