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第一天,很好。
现在是第二天,很好。
到第三天了,他一切都好。
……
很快时间就回过去,到最后什么都没有剩下,一点一点,所有能留下的都要被时间冲走,已经,二十天了。他知道,那个男人不会再出现在自己的生命,直觉就是这样,心里面却已经无法知觉,好象有种隐隐约约不容易发现的东西,可能很宝贵,可能又对自己一文不值,但现在,二十天过去,已经没有印证的必要。
可能就是结束的空白期,果然,有点恐怖,他离开了小琳,也离开了露,用身上的积蓄租下10平方的屋子,山居偏远,虽然租房子的钱,吃东西的钱,还有下雨的时候买了盆子接屋漏的,这些钱仍然是从那个人给自己的信用卡里提出来的,但居然会有这么多!仔细数了几遍后面的圈圈,才明白过来这些年自己确实积攒了不少,多年来好逸恶劳,专靠男人养活的自己从那个人手上是捞到了很多!足已离开他,舒舒服服过下半辈子。
所以,很好,很开心了。无牵无挂,不要再担负什么责任,不用再提什么赎罪和补偿,自己,就是一个单独的自己了,跟谁也无关了。
不好吗?不开心,一点笑的念头都没有,但也不难过。因为他也没有什么可以失去。
他整天待的地方是自己的小屋子,有时候天在下雨,周围一点声音也没有,他看着那扇碎格的小窗子,看着窗上汇成流下的水渍,会浸到墙缝里,把白色都晕黄,这时候,他其实应该什么都不想的,但人的脑袋真是奇妙的玩意,他却会想,想起他的男人——这种卑鄙的称呼,这种全都是恶毒的行径,这种全都是强迫,这种没有一点甘心情愿——他感谢自己能这样想,自己算是正义这方的了。
世上事情是有绝对,他绝对是没有对他有过一星半点的感情,他绝对是没有想再看到那个人的念头,绝对是了,不然,天下哪还有什么公理,天下的爱憎不都得倒个个,天下最傻的傻瓜岂不是一直拒绝、一直顽抗的自己?
他跑到街上,打着伞,很明显隐居生活会把他的脑袋逼得发疯,他不想想明白,他不想想了。街上五光十色,街上什么诱惑都有,街上有轻易能让自己忘掉所有的好地方,他不可能再回到小琳的身边,他也不能让自己的亲生妹妹看到自己,天下哪有这样的哥哥?居然抢走自己妹妹的爱人,肯定不能见了。
风流,快活,等等的,以前自己很爱享受,女人都会到身边,只是他还没有看上哪个红颜,知己的样子多年前是惠的模样,惠看到他的时候,眼睛里,脸上好象就有一种光彩,好象是他让她变成了货真价实的公主,其实她原本就是了,自己这个穷小子算是走了桃花运,能被他看上;但今天,谁会看上一个跛子,一个废人?
还狼狈地从女人身上爬起来,因为已经没办法、没办法去做了,根本就萎顿,根本就像已经被切掉了重要器官而丧失知觉;比狼狈更可怕的,就是认知,开始知道自己身上确实发生过什么,哪怕是水滴石穿的说法,已经这些年头了,那个人,不可能都是坏的,不可能对自己都是残酷的,也会有泄露心情和放弃折磨的时候,那个时候,就是自己意识到可以利用来伤害那个人的时候,自己也毫不留情地去回击了,伤害了,其实再简单不过,回击就是在卫烈开始温柔亲吻自己的时候,诉说自己对惠的情感,只需要一个眼神,根本就不要开口去说,卫烈就会明白自己是在想着别人,他就会变得非常暴躁和易怒,他就会开始问着自己——你现在在想着谁,你到底在想什么?挖开你的脑袋就看得到了——他真的相信卫可能一不小心就会这样做,但他的负隅顽抗,一不留神就坚持了三年,他的脑袋还好好地留在了自己的脖子上;他的伤害,也再简单不过,就是永远不会好好看那个男人一眼,哪怕就一眼,也绝不会看看他。
穿过广场的时候,大屏幕还在放着什么吵闹的广告,下雨天,根本没人在听,大家都躲回了自己家,但它一点也不寂寞,还在一遍遍说着什么年度新秀,什么竞争比赛,什么——画画;画画啊,手指都已经不记得了。
但脚却动不了,他盯着那个彩色荧屏,盯着那个陌生的世界,那些熟悉的颜色,那,都太高,太远;头仰起,都是冷风,吹进脖子,他缩了缩,再缩了缩。
“你还是一样怕冷啊?——”促狭的笑,很精练的声音:“高志。”
他转头,认出了她,还是和以前一样漂亮,但眼神坦率得多一些,这个女人,对他而言,也算是陌生了。
她先伸出手,让他握住,握到柔软的手指上面,切钻的璀璨,看出结婚后的幸福小妇人的甜美笑容,他觉得,这个世界真是小的可怜。
他看着这个女人,不想招呼,这个一向聪明,又一向会利用聪明抓住机遇的女人,保不齐又会把他拽入什么样的胡乱生活中去。
“不要用这种眼神看我,我老公可会吃醋!”她笑,顺手把橘红的伞收起,钻进他的伞下,“真冷啊……”
她又静悄悄地拿出丝绒的手套,一点一点地裹好细腻白皙的双手,好象又回到当年——她对他的诱惑一向采取着雅致又淡然的步调,一般不会正眼看他,一般也不会跟他说话,总是暗地里观察他的举动,而直到最后,才有的表白,很容易,就让人联想到另外一个人——顺手地,她再勾住了他的臂弯,并不紧。
“你——”他不知道该说什么,来应付这种旧人相见的场景:“你变漂亮了。”
她做出大吃一惊的模样,瞪圆了很有古典味道的眸子,这是她以前绝不会做的普通女孩的表情:“你居然这么说,你知道你以前有多像自闭儿吗?你的眼里除了米开朗基罗的画很漂亮,还有别人能称得上漂亮?你只会说‘女人,你长得再美,仪态在高贵也没用,在我眼里你比不上花钱买的妓女’。”
她笑得更甜,还有一点得意的恶意,该记得的看来她从来都没忘记。
“——不是米开郎基罗,是费戈丁。”他慢腾腾回答。
“不是惠,现在又是谁?”她盯着他,很自如,但手已经指向彩色的屏幕:“又是谁,让你连看这个的勇气都失去了,志。”
他低头,好象高高屏幕的余光会扎伤他的眼,而一径沉默。
臂弯里的手收紧,微笑的唇也恢复原来的刺透入骨,她指责迥异的他:“你忘记你原来的样子了吗?你原来对我说的话?——每个字,我都记得;你说要就是要,不要就是不要——你看你现在的样子,你到底知不知道你要的是什么?”
他要的——他要的——呼之欲出,不能言喻。
“秦雪,你突然冒出来,突然这么多话,是谁让你来的。”
她把手指尖收回,安稳地十指相扣,安稳地转弄手上的伞柄。
“我老公。”
“——”
“我老公原本下个月就要开个展,但他想先拿到这次四年一届的新秀赛冠军,他跟我说:要是高志来比赛就好了;就可以和他堂堂正正比个你死我活了。你们这些男人的事情,非要我们女人穿针引线,所以我就来找你了。”她眼神清澈,如同在讲真话:“我都是为了他,放心吧。”
“我不想比赛。”他不想再和任何人争夺任何东西了,他也不想再画那些勾起他痛苦回忆的图象。他把女人的手抽出,把自己的伞柄塞到她的手上。他承认自己没有面对过去的勇气。
“你连问问我嫁了谁都不愿?”她反拽住他的手,不放,清澈目光有哀怨的谴责。
“你不会委屈自己的,大小姐。”他完全猜得出来:“人可能相貌一般,但一定前途无量,对你绝对服从。”
“郑恒。”
又一个遥远的名字,这世界不仅小,还更有戏剧性,这两个人居然到最后走在了一起,但连他都会变成这种无能的模样,天下也没有什么值得惊奇再发生了。
“恭喜你,白头谐老。”
“他得到了你的一切,你过去的才华,你过去的名声,还有你的女人,现在都是他的了。高志,你为他做过的事情,我都知道。”
“什么事?”他看雨,越下越大,等会不知道怎么回去。
“你把机会让给了他,原来要去巴黎的是你。不是他!”她冷酷揭开过去伤疤。
“那是你太不了解你的丈夫,就算没有我,他也去得成。”这个女人,是漂亮了,却变得笨起来,他倒是怀念那个心机深沉的狡猾女人,收集所有对她有利的信息,不到最后一刻,绝不下出所有赌注;不然,他又为什么要在当年的停车场上演那幕戏剧,他本来是傲慢地希望着能看到这个年轻女人十年后的姿态,而不是把一生葬送在一个比她更孤独和傲慢的男人手上。
“你这种女人嫁给他,只是害了他。”
“他当年只是剽窃了别人的作品——”她冷哼。
“因为他还没有发现自己的潜力,他也可以创造出同样的作品!我看过他的画,我知道他心里有些东西,一般人没有的东西,那是热情,是生命。”他有些激动,既为了他,也为了她。
“你当时不也揭穿他了吗?”
“难道你想让一幅假画毁了他一辈子?”他想甩开她。
“他的一切原本不都是你的?是你自己不要——”她又拽住,牢牢不放。
“你变了,秦雪,又笨又瞎,一个人的画里面就可以看出他到底是怎样的人,这是隐藏不了的,你跟他在一起,一定从没有用心好好看他的画;我也没那么高尚,原来是我和他都要去的,但后来我退出了,到了现在、今天,我除了我的过去能够赢他,没有一样我能比得上他!”
她的眼神变了,她松开他的衣袖,怅然若失一般,刹那地,竟然就涌上泪光。
“高志,你究竟是怎样一个人?你说你变了,但在我眼里,你还是过去那个傲慢、孤僻、自大、目空一切,但心里比谁都要明白,都要温柔的你。你的心真的死了吗?你有多久没有像刚才那样说话了?你自己恐怕都忘了,但看看我,我要到我想要的东西了,我爱他,比谁都爱,我要他,要就是要,就这么简单;你,也就是你,没有人能改变,你爱画,你爱它,你的生命中再没有比它更重要的,不是吗?”
他哑然,蠢笨掉进这个女人的陷阱,结果出乎意料,结果,他就伸手,去抹干她的泪,久违的女人温柔细致的皮肤,吸附一样粘在掌心,几乎刺疼。
“我已经没有热爱生命的感觉了,我的心里,已经什么都快没有。”她却在这个时候出现,好象上天在最后给他一次机会。
“那就去画画!只要你拿起笔,你就知道你心里到底还有什么。”
到底还有什么?他竟忘了,画里面,有他埋藏的自己,画好了,就知道究竟还剩下什么。
这个念头宛如魔咒,回荡耳边,而这个女人最后的眼泪就像是给他的调色盘里加上第一抹透明。
未知,完全是透明。
秦雪在一旁看着这个男人调颜色,已经快三、四年没有见过的人了,连最后一学期课都没有再上过,就整个从所有人的视线里消失掉,反正他也是谁都不在乎的,除了他的妹妹和那个女人——他等于是被那个女人毁掉了的!但他现在在调颜色,就跟他当年一样,站地笔直,下巴特别锐利,眼神从侧面看尤其不羁,像原上风,随处飘荡;她默默观察这个久违的男人,心里掠过闪电般的甜蜜和痛苦,但她知道,这些只是回忆,她永远不会像他,一辈子沉浸在只一个甜蜜和一个痛苦里,不可自拔。
明亮的大画室里,排放着石膏和画架,窗户边上还有刚栽上的鲜花,这里洋溢着的只有温情和希望。
“你在画什么?”她忍不住发问,他已经调了一个多小时的颜色,但白布还是白布。他的脸上,只是静默地空茫,她怕,他又放弃;这个他毕竟已不是过去的他。
“你怕我已经不行了?”他接口,转过身,阳光下,二十五岁的他竟然开始有了正常的色彩——是青春!好象他在画的东西已经转嫁到他自身,正在他身上完成着某种最多采崭新和不可思议的画面。他在微笑,她记得他当年稀少的笑总是有高傲的倔强,或是嘲笑,但他确实已经不是当年的他,他敦厚地,甚至近乎默默地温和地在笑,好象花豹变成了牛羚,好象有人已经拔掉了刺猬身上的刺,她不知道他还剩下什么,她也不清楚他这样是好还是不好,但只要他再画就对了。
另外,就是他对她笑的时候,她的脸还是不由自主地红了。
“我看你啊——”她斟酌着,是要取笑还是激励。
“你只要相信我就对了。”他慢慢说,悠悠哉哉地又去调他的颜色。
“你?——”她既惊且喜。
“相信你什么?再当一次逃兵?”冷冷讽刺的声音,从门口传过来。
秦雪不用回头,也听得出里面的酸味,她嘴角边微微浮出个浅笑,却不搭理,故意走近高志,挨得更近。
高志却自己后退一些,隔开来,转身,对高个子男人伸出手:“别来无恙。”
看着伸过来的手,快步走过来把自己老婆一把拉到怀里面的男人,微微愣了下,随即别开眼,粗声:“你有资格跟我握手吗?你拿支笔手都会发抖了吧。”
“郑恒!”秦雪捣捣他,不客气地用了大力气,“你胡说什么?”
“怎么我才说他两句你就心疼成这样?”郑恒本来就黑的脸黑得更难看,他紧搂住老婆的腰,现给他那个永远的情敌和对手看:“谁让你找他来的?我有同意他用我的画室吗?我有同意你整天泡在这边陪他吗?你们俩到底搞什么?”
“你再闹我生气了。”秦雪软绵绵地责备,拍拍扣在她腰上的爪子:“这么大的人,也不怕别人笑话。”
“我有什么怕人笑话的?我早就不是当年的我了,我有的是信心赢他,是他自己不敢出来跟我比试——你问他,他这么多年躲到哪个地洞里去了,你看他,他哪还有以前的半点样子?”
“我看他跟以前没两样啊,你不要看人家长得比你帅就吃醋好不好,真受不了你。”
“你眼睛有毛病啊!你看他跟个病痨鬼一样,又瘦又干,他有我高、有我壮吗?——小雪,你不要被他骗了!他过去怎么对你的你都忘了?你对他多好啊,他最后还不是跟别的女人跑了!”
“郑恒!”秦雪瞪他,“你管不着,我喜欢谁是我自己愿意;你忘记你死命追我的时候怎么跟我保证的了?”
眼前的两人打情骂俏,不亦乐乎,高志也不打扰他们的兴致,继续做自己的事。
他的头脑里有幅画,他要把它画出来,然后他就知道自己的心。
在画的时候,脑袋什么都想不起来,有些东西只有他才能表达,他就像一个滤器,摆了这么久没用,在生锈老死前想再做点看看自己还有什么能耐。
他握着笔,笔在手下震颤,可能是哀鸣。
旁边两人的声音也慢慢没了。
“走吧。”秦雪停住声,拉爱人的胳膊,“回家再跟你说。”
郑恒不吭声地站在这个昔日风流才俊的身后,看他的画,看这个突然冒出来的人,他明白这个蛰伏太久的傲慢家伙骨子里还有那么点让他佩服的韧劲。
在被老婆拉走前,他忍不住对这个总是一脸什么都无所谓,什么都不在乎的讨厌家伙,丢下那句已经在他心里埋了多年的话。
“就算我没去法国,我也不会停下来不画;但我欠你的情我会还。还有,谢谢。”
“你总算说了,那就好了,高志,我们先走了。”
门关上了,一个人能在正确的时候握住自己正确的幸福,真是大幸运。
经常看得到天空的颜色,蔚蓝。天空里面连倒影都不再有。他以前一直以为只有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天空才没有颜色,结果现在却发现原来是他的心已经看不分明,什么是要,什么是不要,究竟该怎么分清。
画的时候,手已经不发抖,沉醉的时候,已经不需要酒精麻痹,连打给露的电话,也能坦然,露知道吗?知道一切也好,背在他身上的罪已经这么多年,他自私地想卸下来歇歇,就算所有人知道好,他一个人承担的日子,他被压迫得直不起腰来的日子,已经不想再过下去——也无法忍耐,在手上有支笔的是,奔腾的情感就在心里面扎下了根——在他为所爱的付出一切后,如果还是只能被抛弃,那就是他的命;换作重新来过,他还是只能这样做,用身体、用尊严作代价,去赎罪。
他去上了惠的墓。三年来,第一次。
照片上,她对他笑。好象很久以前的那天,雨下得大了,他推开门走到她面前,她眼睛里迷惑地看着他——那个眼神,是在透过他看着另外一个男人——还从来没有女人这样看过他,透过他,在看别人——真是可怜的眼神,明明什么都有,最想要的还是无法得到,还是一心想得到;有点特别吧,直接地看着他,直接的感情。
他把鲜花放上,他摸着她墓碑上永远年轻鲜艳的脸颊。
“惠,惠。”
他有很多话想说,但看她躺在这,安静地沉睡,永远地留在这里,他什么都不能再说。
她的身体在他的手中,支离破碎,他也快支离破碎。他还是想着画画,过了这么久,竟然还是想画下去,他害了惠,他应该再也不画了,他手上已经是她的鲜血了,但现在,他还是想画,哪怕就再画一幅出来也好。
从墓地回来,他又埋头在画室里,他要完成他的画,离参展还有十天,再过十天就结束。
没日没夜,到第九天,秦雪来看他,满室的昏暗和呛鼻的烟味,还有踢到一角的空饭盒,他满脸胡茬,意志萧条,没精打采地躺在躺椅上,看头顶天窗上那轻轻掠过的凉风。
她先小跑过去看画,一脸的谨慎和紧张。
他的画架支在顶角落,她跑过去,在那片更昏暗无光的地方摸索,她站立在它面前,一点点看清它,几乎要伸出手触摸,但又慢慢缩回,然后,她还是继续站着,不出声音,久久看着。
“我先出去了。麻烦你帮我把它送过去吧。”他抹了把脸,拾起夹克,把烟盒揣进口袋。
走到门口的时候,秦雪的声音慢悠悠传过来——
“你给它取什么名?”
“你看着办吧。”他恍惚地把自己全扣错的扣子解开,这是久违的漫长作画后遗症。
“你自己取,这不是看着办的事。”
“叫什么,叫什么?——就叫‘守侯’吧。”
“守侯?”她的声音也学着恍惚。
他点头,迎着风,拢手把自己的烟点上,从阳光处远远望着女人纤细的背影,长长的裙摆,和画一样静止,很容易想到多年前的她急急追着走路飞快的他,他不停下,她就一直追到停车场的那幕。他捶捶酸疼的左腿,因为下雨而开始发作,现在,谁都不用也不会来追他了,只有他慢慢跟着别人的份。
“我忽然很难受啊,志,我好象看见时间在我眼睛里在我手指里溜走一样,我们跟从前都不一样了;这么的悲伤,真是太讨厌了——”
她抬起一只手,捂住脸。
“你对我,有过一点喜欢吗?”
他看着她的背影,这个既聪明又幸福的女人,他对她,是还欠一句话。
“我喜欢过。”他吐出一口烟,“我们这种人要喜欢上很多人,爱上很多人,才有作画的灵感和冲动,你是知道的,你当然是我喜欢过的人之一。”
她冷哼一声,回头——
他已不在,她的心里一下子空荡荡的,她总是追不上他,追上了,也会被他溜走。
她轻轻摸上画棱,她对他的画埋怨:
“又骗人!你这个人从来不说心里话,我当时就是不懂,才会被你骗到,伤透了心;那个女人看来比我更聪明,不仅当年得到你,还能让你这么多年都忘不掉她——什么守侯,根本是爱吧,是这种得不到的爱,让你仍然这么悲伤这么渴望的爱。”